(四)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得到落实。目前,东营市全社会从业女性52.1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 46.1 %,其中城镇单位从业女性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的39.2 %。妇女就业层次明显提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到了41.5%,科教文卫金融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女性从业人数上升,一批知识女性跻身于高科技领域和新兴产业。就业结构逐步趋向合理,从事第三产业女性5.35万人,占比重39%。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除特殊行业可规定录用人员性别比例以外,其他单位均不得提出性别限制。近两年东营市新招录公务员中女性比例均超过55%。
广大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素质普遍提高,更多的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今年东营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数中女性占到39%。特殊逐步落实,社会统筹覆盖面不断扩大。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劳动保护条例,98%的企业严格执行了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规定。
(五)妇女的人身权利得到保护。东营各级妇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坚持管、防、治、建多管齐下,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妇女法律援助站18个,为受害妇女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注重保护妇女生命健康权,基本形成了遍布城乡的妇幼保健网络。2007年,东营市妇联与卫生局联合争取将农村妇女“两病”普查纳入市政府为民所办实事,免费为东营市13.78万名年龄在35—49岁之间的已婚农村育龄妇女进行“乳腺癌、宫颈癌”健康普查。
(六)妇女的婚姻家庭、财产权益得到维护。东营各级妇联组织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开展了“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廉洁家庭”、“十星级文明户”、“零家庭暴力村庄”等的创建活动,尤其是平安家庭创建纳入了平安东营建设的总体规划,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依法维护婚姻家庭权益。各基层法院普遍设立了妇女维权法庭,妥善处理离婚、抚养、赡养、继承以及家庭财产分割案件,依法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
各级妇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原有的“138”妇女法律服务热线、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等维权机构的基础上,与综治办、法院等14部门联合成立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领导小组,与市综治办等7部门联合建立了“家庭暴力投诉中心”,与民政局联合成立了家庭暴力救助站。东营建立了妇联特邀陪审员和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制度,有22名妇联干部被法院聘为特邀陪审员,13名妇联干部被聘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东营市有1000余名司法工作者和妇联干部加入维权志愿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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