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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起防范墙体 遏制劳资纠纷
www.110.com 2010-07-15 11:52

  南村镇共有大小企业1153家,其中30人以上企业459家,30人以下的小企业694家。2008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受到《法》实施和金融海啸的影响,多数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历史遗留问题集中显现: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逃避义务、恶意克扣拖欠、超时加点、随意处理职工等问题在企业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骤然增加。自2008年9月起到今年7月止,南村镇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尽快解决群体性劳资纠纷,共垫付工人工资286万多元,至今仅追回了32万元,其他垫付的金额多因抵押物有市无价而面临无法收回的后果。

  痛定思痛。南村镇在工作中不断探索遏止群体性劳资纠纷的方法和出路,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年上半年,率先在全区出台《南村镇用人单位分级管理办法》和《南村镇用人单位分级管理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突出重点,明确各部门责任,严防群体性劳资纠纷的发生。

  突出重点 加以防控

  为了更好地落实执行两个《办法》,镇政府成立了南村镇用人单位评定小组,将辖区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规范引导办证类单位(正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等组织,按照用人单位的资产、员工人数以及资产和全体员工工资总额的比例关系进行分类、筛选,锁定重点防范的目标。

  人数400人以上,固定资产大于全体员工6个月工资总额,拥有自主厂房产权的国有企业、大型外资、私营企业评定为保障类用人单位,定等级为A级。要求这类企业每月支付工资后5日内将工资单(单位签章)送至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备案,由劳动监察中队每半年巡查一次。

  固定资产大于全体员工3个月工资总额,人数200人以上,有租赁厂房,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率大于员工人数的50%,一年内未发生拖欠10名以上员工工资的行为的中型外资、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单位,评定为安全类用人单位,等级定为B级。要求B类用人单位每月支付工资后5日内将工资单(单位签章或员工签名原件)送至各村(居)委工作站备案,由劳监中队每季度巡查一次。

  A、B级用人单位为放心类企业,鼓励劳动者选择到这两类企业参与用工。

  将人数200人以下、固定资产等于或小于全体员工3个月工资总额、未经劳动部门备案,或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率小于员工人数的50%,租赁厂房的小型个体经营单位、尚待规范引导办证的单位评定为重点类用人单位,等级为C级。这类用人单位也是《南村镇用人单位分级管理办法》的重点管理防范目标,要求此类用人单位每月支付工资后5日内将工资单(单位签章或员工签名原件)送至各村(居)委工作站备案。工作站工作人员每月深入车间,询问工人工资发放等情况,以核实真伪,及时发现欠薪等问题,以便有关部门提早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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