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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起防范墙体 遏制劳资纠纷(2)
www.110.com 2010-07-15 11:52

  动态管理 鼓励升级

  用人单位分级管理实行升、降级的动态管理办法,对于符合B级条件的原C级用人单位,经审核后,报经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批准,升为B级;对于发生行为的A、B级用人单位降级处理,C级用人单位立即停业整顿,责令其限期内结清工人工资。

  建立制度 监督欠薪

  根据《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按照“社会共济、应急帮助和有限垫付”的原则,通过向C类用人单位收取一定金额的保障金的方式建立欠薪保障金,在发生用人单位欠薪逃匿并符合一定条件时,用欠薪保障金垫付劳动者部分工资,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报酬权益和社会稳定。该项资金由政府设立欠薪保障金专户,由财政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如C级用人单位经整改后达到B级标准的,经审核后,报经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批准,升为B级,返还缴纳的欠薪保障金,促使用人单位向A、B类企业跨越,提高自身防范欠薪的能力。

  自今年8月份两个《办法》实施以来,成效明显:镇劳资纠纷由7月份以前的每月116起,下降至8月的15起,下降了28.75%。9月份比8月下降了21.28%。10月份比9月下降12.8%。8月份以来,全镇未发生由镇垫资的欠薪逃匿案件、未发生因劳资纠纷引发的10人以上越级上访案件,9月以来,未发生10人以上欠薪案件,未发生需要镇政府垫付工资的欠薪逃匿案件,劳资纠纷呈总体下降趋势,因为劳资纠纷而引起的社会问题大幅下降,社会治安进一步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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