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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务工遭解雇没有补偿
www.110.com 2010-07-15 11:52

  新余黄女士:我2006年在原单位办理了手续。2007年,我应聘到新余好口味酒店当清洁工。近日,酒店老板要辞退我。我提出,自己在酒店辛辛苦苦做了3年,应当给予我一定的经济补偿。但酒店老板却称,我已过了退休年龄,按照规定不需要向我支付经济补偿。

  记者跑腿:记者从新余市钢城法律服务所了解到,根据《》和《法》的相关规定,退休人员另找工作,发生纠纷,不在上述两法的调整范畴之内,即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用人单位与其结束劳务关系后,也不用支付经济补偿。(记者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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