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动态 >
"高温法律"50年不变 还有多少过时的法律标准
www.110.com 2010-08-11 15:22

  [提要]不少滞后的法律都事关民生,本该优先关注,加以修改或废除。但与气温的急剧变化相比,《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仿佛是一部冬眠的法律,无甚作为。比如就当下万众瞩目的高温津贴而言,该条例并无涉及。

  几年前,北大法律系副教授佟强说,不适用于现代社会的陈年旧规至少还有上百部。

  不少滞后的法律都事关民生,本该优先关注,加以修改或废除。但与气温的急剧变化相比,《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仿佛是一部冬眠的法律,无甚作为。比如就当下万众瞩目的高温津贴而言,该条例并无涉及。

  在酷暑中,看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有一种隔世的感觉。法律的故纸堆,在被汗水打湿的同时,又发出冷冽的光。

  50年不变的法律背后,是年年都遇到的高温困扰,今年,这样的困扰要来得更甚。至7月4日,国内今夏已有34个气象站最高气温突破历史极值。有关人士表示,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极端天气增多,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中工作比过去更艰辛,劳动强度更大。但是法律的滞后,使恶劣情境下劳动者的保护趋难。

  《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首先难逃其咎,该条例只规定了防暑降温工作的基本原则和防暑降温的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针对的也只是冶金等特殊高温作业的行业。那些50年前的思维和描述,在今天越发苍白。

  主要法律尚且如此,其他涉及“高温”的法律也难以撑起对百姓的高温关怀——《劳动法》对高温的规定比较模糊、操作性不强。而8年前颁布的《防治法》,因规定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引起中暑应认定为,使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但毕竟寥寥数语,难以解渴。

  一部法律可以“暂行”50年,并非孤例,也更让人怅然莫名。《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也暂行自遥远的1979年。2007年6月27日,国务院通过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翻开了新的一页,与之相比,《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屹立不“修”,也算是咄咄怪事。

  几年前,北大法律系副教授佟强说,不适用于现代社会的陈年旧规至少还有上百部。

  不少滞后的法律都事关民生,本该优先关注,加以修改或废除。但与气温的急剧变化相比,《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仿佛是一部冬眠的法律,无甚作为。比如就当下万众劳动者瞩目的高温津贴而言,该条例并无涉及。

  高温津贴,已成为国家制度层面的关怀。卫生部等四部门在2007年7月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不过,这一通知并无处罚机制护佑,所以执行情况难以令人乐观。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