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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国城镇需就业人数达2400万
www.110.com 2010-08-23 17:08

   2009年城镇需要就业的总人数达2400万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我国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在今天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尹蔚民透露,包括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611万人)在内的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超过1300万人,2009年城镇需要就业的总人数达2400万人,供求矛盾比较突出,就业形势较为严峻。为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将重点做好7项工作:

  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鼓励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更多拉动就业,通过税收优惠、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扶企业克服困难,努力稳定就业,通过落实五缓(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四减(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费率)、三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两协商(企业与工会或者职工双方平等协商)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通过保企业来保岗位,通过稳定来稳定就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自主创业,通过实行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和提供创业咨询及开业服务,为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良好环境;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统筹安排就业;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改善就业环境,及时收集发布准确有效的岗位信息,提供免费的各项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管理和市场运行监测,制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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