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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律师杭城“论战”煤企重组
www.110.com 2010-07-21 14:36

  导语:10月25日,山西煤炭工业厅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早一步宣布,首批19家重组煤企已获得国土资源部门的“采矿许可证”。浙江大学原经济学院教授常务副院长、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著名经济学家史晋川发言

  导语:10月25日,山西煤炭工业厅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早一步宣布,首批19家重组煤企已获得国土资源部门的“采矿许可证”。国有资本注定掌握主导权,这种小煤矿整合模式被外界称为“国进民退”。一夜间,活跃在山西煤矿的500亿浙江投资资金去向未卜。浙江煤商这几天一直期待能与山西方面的代表作一场面对面的沟通,今天这个希望还是落了空。

  浙江煤商这几天一直期待能与山西方面的代表作一场面对面的沟通,今天这个希望总归还是落了空。

  山西代表未现身研讨会 浙江煤商“面对面”希望落空

  在今天这场如期举行的研讨会上,与会的学者、律师围绕“如何破解山西煤矿整合困局”的议题先后发言,有人忠告浙商需要做好承担风险的心理准备,有人预言煤矿如此重组将成投资的危险信号,也有人对山西省的做法表示理解,现场一度出现了“争执”的局面。

  而事件的“主角”们――那些千里迢迢赶来的十多位浙江煤商,大多数时间都保持着沉默。

  专家忠告浙商要有承担风险的心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指出,山西出台煤矿重组的政策,从其出发点和目的来说,是要把发展当地,是应该肯定的;山西的政策也建立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基础之上,也有政策依据。

  “问题不在山西重组煤企的目的和的原则,而在于他怎么实施这个原则。”

  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执行主编薛谷香也表示,碰上这样的事情,自己非常理解浙江商人的感想,“现在我们所要考虑的是,是怎么样朝着更有利于为浙商争取到应得的利益上面去着手”

  她在发言中给浙商们送出了两句话――要做对我们最有利的事情;要有承担利润和风险的心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发言

  学者担心如此重组将成危险信号

  “山西省现在是在用一个错误来弥补之前犯下的另一个错误”,针对山西煤炭重组事件,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忠元毫不掩饰地为浙商说话。

  张忠元说,矿产河流土地严格意义上都属于国家所有,山西省政府将煤矿转让给民营企业的做法,首先就违法。在他看来,现在山西省现在的做法其实就相当于为另一个违法来为自己之前的违法进行辩护,“就是用一个错误来弥补另一个错误。”

  张忠元的观点得到了不少在场人士的认同。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被媒体成为“温商代言人”,他发言认为,山西煤改中的地方政策是错误,这是严重剥夺公民跟企业合法权益一种违法的行为。

  周德文甚至更进一步预言,如果煤矿资源可以这么做,温州商人完全有理由担心在其他能源方面、以及土地资源方面都会出现“国进民退”。“我认为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浙江大学原经济学院教授常务副院长、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著名经济学家史晋川发言

  律师表示理解山西做法

  除了张忠文和周德文之外,现场部分律师学者也发出一些不同的声音。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姜丛华就对山西省政府的做法表示了理解。他说,国家产业政策明确要求,在煤炭领域就是要规模化,而兼并和收购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手段和途径。“换作其他途径也可以重组,但是我担心煤老板的赔偿那样会拿得更少”。

  浙江大学原经济学院教授常务副院长、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著名经济学家史晋川则直接从煤商最为不满的价格补偿上入手。他提出,“山西省政府当时对煤矿发包采取的是行政评估、行政定价,而没有采取市场的评估和招拍挂的方式来进行,现在整合也是用行政评估和行政定价的方式来做”是有道理的。

  “这个类似于单位分给你经济适用房,而你要到市场卖,单位现在决定不让你到市场卖,要收回去。”

  同时,史晋川也表示,他很同情企业家,因为这是国家转型期出现的问题,“如果企业没有意识到转型期在产权界定时会有很多陷井,当时作为一个大便宜‘捡’进来,就会埋下今天这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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