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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盛科技财务造假受处罚(2)
www.110.com 2010-07-09 16:27

  针对具体案件,薛洪增告诉记者,东盛科技虚假陈述实施期间是2003年4月15日发布2002年年报至2006年10月27日刊登重大事项公告并予以停牌;虚假陈述揭露日是2006年10月31日,这一天东盛科技刊登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公开承认公司存在重大财务差错。该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不但导致东盛科技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跌停,股价从公告前一交易日的12.74元,一直跌到了11月7日的6.03元,投资者损失惨重。

  他说,根据法律规定,投资者凡在2003年4月15日至2006年10月26日(含该日)期间购买东盛科技股票,并在2006年10月31日(含该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并遭受损失的,都可以参加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薛洪增提醒投资者,东盛科技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将由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从2010年5月8日起至2012年5月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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