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法 > 民法动态 >
这笔钱是否领得昧良心?
www.110.com 2010-07-09 16:27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陈希 实习生吴姣 吕平)“父亲下落不明大半年了,我们一家人仍在领取他的社保金。作为女儿,我心里总感觉不踏实,这样继续领取社保金是不是昧心?”昨日,魏女士致电本报咨询,希望能解开她心中的疑团。

  魏女士称,父亲今年82岁,是武汉港轮驳公司退休人员,患有老年痴呆症,一直由82岁的母亲照料。去年8月的一天,母亲午休后发现父亲不在家,这大半年来,一家人还在媒体上发布寻人启事,但一直没有父亲的消息。“我们家就姐弟俩,弟弟一家与母亲挤住在父亲单位分的一间50平方米的老房子。”魏女士说,因母亲没有工作,无退休金,无生活来源,弟弟及弟媳都是下岗人员,家境不好,父亲失踪前的社保金也是由家人领取。

  现在,父亲失踪大半年了,这钱还能领吗?是否该去单位办证明,或是销户籍?……疑问不时叩问着魏女士的心弦。“生活再拮据,日子也要过得坦荡,我们不愿意多拿不属于自己的一分钱。”魏女士说,拿了钱,良心上过不去,所以想弄清楚哪些钱不该拿。

  昨日,记者就此问询首义律师事务所李国宏,李律师明确表示,魏女士家人现在领取的不是昧心钱。根据《通则》,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在法院宣告其死亡之前,家人可以代领其社保金。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