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效果上看,发布网络通缉令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因为其未经官方审查,真实性无法确保,一旦‘放开’,缺乏监管,个人隐私随意被公之于众。"我市检察院一工作人员坦陈,尽管这样,也不能将其一棍打死。
他说,"网络通缉令"属于"新生事物",如果通过立法从实体和程序上加以规制,建立严格的"把关"机制,也能充分发挥其现代科技手段优势,让犯罪分子无处藏身。
本地一论坛版主也称,很多网友面对不法侵害或是不公遭遇,都乐于站出来为受害者摇旗呐喊,"网络通缉令如能经公安机关审批、授权,并由警方予以正确引导,加强监管等,势必收到不俗的效果。"但他承认,网站要加强信息管理,阻拦恶意的"网络通缉"内容,否则网站也将承担连带责任。
悬赏发帖者"techno"最后表示,网络通缉令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不是打压、限制和排挤。
说法谨防变成"网络暴力"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广东民生康田律师所律师王智柱表示,在网络上人人都有平等发言和参与的机会,于是出现一些人把现实矛盾放到网络,利用其放大效应,促使网民参与其"追求正义"的活动。而在法律无法"伸张正义"的时,网民往往选择自发的"网络通缉"行为,进行民间声讨。正因如此,"网络通缉令"近年尤为盛行。
然而,"网络通缉"大多是网民一种自发行为,虽借用了"通缉"的形式,却不具有法律效力。网民毕竟不是真正的"执法者",没有制度性的权力,这使他们往往依赖非理性的情绪宣泄,乃至人身攻击,以达到个人目的。它的力量,也因发起者的动机以及参与网民的个人素质,而产生不同的影响。
因此,"网络通缉"绝非任意可为。因为,一旦网络力量试图干预现实生活,就必然面对现实社会的法律和秩序的制约,突破这一界限,"网络通缉"就可能变成"网络暴力"。
积极发挥网络对社会的影响,就必须要对"网络通缉"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其中,国家要对"网络通缉"行为进行立法管理,防止恶意信息的传播。(佛山日报记者庞文彬)
- 上一篇:借款利滚利 偿还按标准
- 下一篇:交锋山西煤改
相关文章
- ·“网络通缉”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
- ·非法网络传播泛滥法律保护遇难题
- ·网络领域版权纷争不断 既靠诚意更靠法律
- ·期待常态而不是突击执法--对法律平日被边缘化的
- ·试离婚:游走在法律边缘
- ·法律界人士探讨新婚姻法能否约束网络婚外恋
- ·网络域名法律保护刍议
- ·论解决网络域名和商标冲突的法律原则
- ·关于网络域名法律保护的探讨
- ·网络财产能否继承引关注 未立法但受法律保护
- ·“网络遗嘱” 没有法律效力
- ·对我国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思考
- ·完善我国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
- ·我国对于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 ·我国网络隐私权的相关法律保护
- ·网络隐私权法律的适用
- ·【网络法律】游戏帐号被人盗窃
- ·【网络法律】重要性与紧迫性
- ·【网络法律】有关网络的法律
- ·【网络法律】网络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