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群体纠纷案件调解工作的思考(2)
www.110.com 2010-07-10 13:34
3.要认识到群体案件中调解的不足,适当发挥判决的优势,做到因案制宜,调判结合。首先,在进行调解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是否还存在后续诉讼。如果发现还有大量可能起诉的群众,而已经起诉的人数不是很多,就果断对案件进行判决,以对后续的诉讼起到指引的作用。其次,在群体案件的调解中,如果一方提出的调解方案严重背离法律的基本精神,在对方做适当让步的情况下,仍然僵持不下时,可以对该群体案件进行分化,选择其中小部分时机成熟的案件进行判决。在判决后,再以已判决的内容指引其他当事人进行调解。
刘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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