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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质证在民事司法证明中的定位(4)
www.110.com 2010-07-10 13:34



  司法证明过程,是一个从客观真实出发,到法律真实终了的过程。如果我们能从实务的层面理性地认识到法律事实才是司法证明的事实,那么也必须确保我们关于法律事实的认识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真实。在质证过程中,法官所认知的案件事实是经过法律标准过滤的,质证自始至终都离不开法律标准的审视,可以说,质证制度的设立就是为了将案件事实通过证据加以格式化。因此,质证的目的也就在于赋予这样一个被格式化了的事实以法律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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