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在对转制成本,特别是养老金隐性债务的消化过程中,政府应尽快确立切实有效的补偿机制。转制成本的消化,一直以来,我们在一味夸大个人责任的同时损害了国民信心,回避了政府责任。这在实质上加剧了社会紧张,特别是特定受损群体的心理恐惧和对政府的不信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充实社保基金应该成为政府的当务之急,在此,京、沪、穗三大城市有成功的先例。它们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减少财政对于竞争性、经营性领域的投入,使社会保障支出逐渐成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另外,还可以通过发行社会保障福利彩票、对高收人群体开征特定的社会保障税等等方式来多渠道扩大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当然,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应格外小心,前有社保基金购买中国石化股出师不利为鉴,所以,对于资本市场的规范仍是基金进入的前提。
3.利用加入WTO的“拉动效应”,优化劳动力资源在国际市场上的配置,从而缓解我国社会保障本身难以消解的巨大压力,入世加快了中国经济全球化进程,尽管WTO条款中没有关于社会保障领域的政府承诺,但入世对于中国社会保障的深刻影响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首先,我们必须正视挑战。入世后由于国际规则的纳入,在理念和实践上都对社会保障提出更高要求。而伴随着经济全球化产生的世界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以及劳工权益日益提高产生的劳动力成本增大趋向,我国社会保障成本需求也将进一步加大。其次,在认识挑战的前提下,只要我们避免对于劳动力资源的不必要管制,我国社会保障转制成本还是具备巨大的转移消化空间的。入世后,劳动力的跨国流动将更加容易和频繁。我国高技术和高智能的脑力劳动者供不应求。而简单体力劳动者高度过剩,并成为我国社会保障难以周全的瓶颈。农村有1亿多富余人口,城市也有3~4千万富余劳动力。而国外人力资源的长线与短线与中国要素市场存在绝配的互补性,普遍劳动力资源稀缺。据有关预测,入世的“拉动效应”将使得国内5%~10%的劳动力进入国际劳动要素市场。这样就会对我国社会保障形成两方面优势。一方面,部分缓解了劳动力资源过剩造成的城镇失业率居高不下现象,从而相对降低了社会保障转制成本的消化代价。另一方面,因为劳动力跨国流动引起的社会保险待遇与社会保险关系接轨问题,也会推动我国与世界各国社会保障接轨的进程。目前,我国已经与德国正式签订社会保险双边协定,在此基础上,还将加快与其他国家的谈判进程,如在1~2年内尽快签定中韩、中澳、中荷、中新(西兰)等国的双边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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