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针对长期失业问题的综合性措施意味着在可预见的未来,安置项目的数量将有大幅度的增加。政府将与有关方面展开对话来讨论有关项目实施和资金筹措方面的事宜,这些部门包括国家社会保险机构、荷兰城市协会、中央国家人力服务委员会、雇主和工会等。另外,还将申请欧洲社会基金,并将与雇主和工人代表讨论确定将如何使用研究和发展基金会提供的资金。
《失业保险法》也将为重新融入劳动力市场的计划提供更大的空间。因此,作为一项实验性的举措,一般性失业基金的预算可能即将进入运作,失业津贴将被用于更多的培训、边工作边领取津贴或为提供实习场所的雇主提供临时性的工资成本补贴。
现有的长期失业者(额外就业)计划继续实施并续期。除了已有的4万个额外的工作岗位外,还将创造2万个。这些工作部分是为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人准备的,同时还有公共部门的要求较高的工作岗位,后者最高薪酬可达法定最低工资的150%。
荷兰政府相信,注重重新融入劳动力市场措施有助于减少对津贴的依赖性并可在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之间建立更为紧密的续带。除了重新融入劳动力市场外,预防疾病和工作能力康复以及旨在提在提高就业参与率的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荷兰经济政策分析局的数据,对税收制度的改革将极大地刺激就业的增长。对就业所征收的税,其平均水平的削减将有助于保持工资成本的合理发展。另外,新的就业减免、第一类税的税率降低以及允许将免税津贴转换为一般性的税收减免待遇等规定的出台,将特别有助于促进人们进入劳动力市场。
在未来几年内荷兰的政策目标是实现平衡的收入增长。社会经济委员会在其有关购买力的报告中认为,政府措施对低收入人人士的购买力有相对更强的影响。对这些群体来说,最低工资、法定津贴水平和伤残津贴水平与合同工资的平均增长间的关系非常重要。
根据现在的标准收入群体和有关预测,在1999年,领取国家救济的人员、仅领取国家养老金的超过65岁的老人和收入在最低工资水平上下的工人的购买力将有望得到1%~1.5%的改善。根据荷兰经济政策分析局的估计,收入高于最低工资水平的人,其购买力的改善并不明显,而拥有较高的补充养老保险金的老人的购买力将略微下降,这主要是因为,养老基金的指数化方法对收入的影响不足以抵消价格上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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