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社会保障预算法 基金预算 制度创新
内容提要: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从19世纪80年代产生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与安全、保证人民基本生活、提高人民福利水平的重要机制。我国也不例外。社会保障是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社会保障基金是支撑这张“安全网”强大的物质基础。没有它,社会保障的功能就难以发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需要有充实的社会保障基金,否则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就是句空话。
2005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五中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增加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逐步做实个人账户。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层次,增强统筹调剂的能力。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重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可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关系重大,迫在眉睫,成为社会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促进制定《社会保障预算法》的重要环节。
一、加快社会保障预算体系建设的内容
(一)加快社会保障收支体系建设
当前,不少国家都构建以开征社会保障税、实行国家一般性税收收支社会保障预算或社会保障基金预算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收支体系。因此,要对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收支体系进行完善。除了转变筹资模式,真正实现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外,当务之急是改革筹资办法,拓展新的筹资渠道,开征社会保障税,建立以社会保障税为主体的多元筹资体系。同时,全面推进社会保障资金社会化发放。
(二)加快社会保障预算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预算管理体系,是加强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也是完善政府财政预算,强化财政监督职能的需要。
(三)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健全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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