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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2)
www.110.com 2010-08-11 16:33

  二是明确提出了统一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追求的是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并最终使基本养老金基础部分实现全国统筹的目标,换言之,未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是一个全国统一的制度安排;失业保险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要统一。

  三是确立了统筹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思路。如明确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社区保障及新型合作医疗保障、贫困农民医疗救助等,体现了不同部门之间统筹考虑和城乡之间统筹发展的基本取向。

  四是突出了完善体系建设与完善管理体制的有机结合。《决定》不仅较完整地阐述了各社会保障项目的建设要求,而且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与管理,以及中央与地方政策社会保障权责的划分等。

  上述基本思路的确立,意味着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不断走向深化,一个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将全面得以确立。

  三大保障制度要完善

  《决定》对涉及民生的三大保障制度做出了明确部署。

  第一,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体制与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同步改革,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制度,真正建立面向贫困人口的医疗社会救助机制、发展商业性健康保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障改革的目标应当是真正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而不是增加人们对疾病与医疗的不安全感,是应当提高劳动者的身体素质而不是简单的费用控制。城镇医疗保险制度不仅自身需要完善,而且离不开包括医疗卫生体制、药品供应体制乃至医院、医疗服务工作者的联动配合。

  第二,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国面向城镇困难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基本确立,但包括资金筹集、救助标准测算、评估依据、实施程序等,都还需要完善。目前的实际情形表明,这一制度仅仅提供食物保障还不够,它还需要与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结合起来,如《决定》在第十部分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中,就明确提出要“完善国家和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终将向政府负责、强化救助功能、程序规范的综合型社会救助机制迈进。

  第三,重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决定》虽然明确农村养老保障以家庭为主,但同时强调了现阶段还需要奉行社区保障和国家救济相结合。《决定》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决定》将解决农村居民的疾病医疗条件摆在了较突出的位置,而通过合作医疗制度的创新来完成这一任务完全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疾病医疗、贫困救助、养老保障等构成了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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