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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www.110.com 2010-08-11 16:43

  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国民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系统。我国宪法第45 条规定了全国公民所享有的社会保障权,获得社会保障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社会保障的性质在于它的政府强制性和非盈利性,它体现的是社会成员在政府保障下的平等保障权利,其目的是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分享经济发展的实际利益,共有共享经济发展成果,达到富国安民,因此,缺乏安全、高效和强有力的法制手段是不可想象的。我国宪法已经确立了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律地位,但目前占我国总人口80%以上的农村人口长期以来几乎与社会保障无关,法律的缺失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根据宪法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律制度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健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农村正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机制所形成的优胜劣汰,必然造成部分劳动者被迫退出劳动岗位,从而使其本人和家庭因失去收入而陷于生存危机。社会保障通过提供各种帮助使这部分社会成员获得基本的物质资料,维持基本生活水平,从而使劳动力的再生产成为可能。其次,市场经济要求建立劳动力合理流动机制,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需要脱离传统的农业而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就业,而社会保障使这些脱离传统农业的农民劳动者在更换劳动岗位和迁徙时没有后顾之忧,促进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与合理配置。

  2.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健全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德国以及欧洲其他一些国家将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称作“法治国家”,而认为自己的国家既是“法治国家”又是“社会国家”。这是因为他们认为美国、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如他们完善,例如美国人上大学要交纳高昂的学费,而德国人上大学是免费的。1996年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建立和健全包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否则就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性,进而影响我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

  3.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谐社会”是今年“两会”的焦点,也是一个关键词。和谐社会不仅要讲经济发展,而且还要实现社会公平,和谐社会应该是公平的社会、共享的社会。如何做到公平和共享?毫无疑问要提到社会保障。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必然导致农民之间收入的差距,国家通过建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实现对社会收入分配的再调节,防止两极分化,使整个社会收入逐步趋于公平。从研究社会保障的角度来讲,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指标,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健全代表着我们的国民能不能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以及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程度和水平。构建和谐社会,就要搞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而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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