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好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建设,进一步加强鉴定质量管理,大力推行技能人才培养的校企合作,推广现代企业培训制度,加强技能实训平台,特别是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强化技能鉴定质量,充分发挥部门、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开展技师考评工作的积极性,畅通我省高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表彰力度,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组织实施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能力促创业计划”和“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
(四)切实加强失业调控工作,在稳定就业和减少失业中发挥有效作用。探索加强失业调控工作的新措施,推动建立失业预警机制。指导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推动“就业新起点计划”试点,积极为职工再就业创造条件,帮助更多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三、以扩面征缴和完善制度为重点,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一)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2007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2万人(扩面任务为1.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4.1万人(任务为3.5万人,其中农民工1.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5万人(任务为1.5万人,其中农民工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万人。
(二)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继续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目标考核责任制,督促各地建立扩面征缴的激励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好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调剂金,巩固确保发放成果,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全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工作,继续保持基金征收增长态势。
继续认真落实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政策,完成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要求,在国家基本政策指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工作。按以两级预算、三级经办、定额补助、自求平衡的运作模式加快推进规范的养老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工作。
(三)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完善失业保险工作目标责任制,把非公经济就业人员和事业单位作为失业保险的扩面征缴重点,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提供再就业服务。按规定从当年失业保险征缴收入总额中调剂20%的资金进入再就业资金专户,支持参保企业开展富余人员转岗培训工作。进一步落实和规范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健全完善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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