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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州2003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
www.110.com 2010-08-13 15:41

  为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责任,确保全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全州再就业工作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各县(市)和有关部门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责任机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面完成2003年全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6个方面28项工作。

  (一)就业和再就业方面(8项)

  1.城镇开发就业岗位数量及岗位利用率;

  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包括下岗失业再就业人数和大龄就业困难对象(“4050”人员)再就业人数;

  3.城镇登记失业率;

  4.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到位率;

  5.劳动力市场建设达标率;

  6.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组建率;

  7.劳务输出人数;

  8.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培训人数及培训后就业率。

  (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方面(3项)

  9.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和代缴社会保险费比率;

  10.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最低预算到位资金;

  1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人数。

  (三)养老保险方面(7项)

  12.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包括实际缴费人数占参保人数的比率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保人数;

  13.州级统筹养老保险费当期征缴额;

  14.集体统筹养老保险费当期征缴额;

  15.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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