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保障法 > 养老保险 > 社会保险法适用范围 >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4)
www.110.com 2010-08-13 16:56

  (四)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年度汇总表〔永久〕

  (五)催缴材料。包括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书、补缴协议〔10年〕

  (六)缴费证明材料。包括为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出具的缴费证明及相关材料〔10年〕

  三、养老保险待遇类

  (一)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材料。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养老金领取人员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及其抚恤金待遇、养老金领取人员丧葬费、养老保险其他一次性待遇核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养老保险待遇更正、养老保险待遇补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减支付等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50年〕

  (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50年〕

  (三)劳动能力鉴定材料。包括参保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及相关文书和审核材料〔50年〕

  (四)养老保险付款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保管期限。

  (五)养老保险支付明细表和汇总表〔30年〕

  (六)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年度汇总表〔永久〕

  四、医疗保险待遇类

  (一)门诊特殊病登记材料。包括门诊特殊病参保人员登记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10年〕

  (二)就医登记材料。包括参保人员办理住院、家庭病床、转诊转院登记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10年〕

  (三)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核定材料。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10年〕

  (四)医疗保险门诊待遇核定材料。包括门诊医疗费用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10年〕

  (五)医疗保险付款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保管期限。

  (六)医疗保险支付明细表和汇总表〔30年〕

  (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年度汇总表〔永久〕

  五、失业保险待遇类

  (一)失业备案材料。包括失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审查登记业务表单、失业人员名单及相关失业证明材料〔10年〕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