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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
www.110.com 2010-08-12 15:47

  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

  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

  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三、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

  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

  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

  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

  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要确

  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

  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

  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

  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

  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

  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

  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四、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并要建立健全

  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不得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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