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免税品销售业务税收优惠
www.110.com 2010-07-15 16:30
1、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从事免税品销售业务的专业公司(名单略),对其所属免税品商店批发、调拨进口免税的货物,暂不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名单范围内的免税品经营单位及其所属免税品商店零售的进口免税品,按照实现的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暂依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税发[1994]062号)
2、自1998年8月1日起,下列特定货物销售行为的征收率由6%调减为4%: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从事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国税发[1998]122号)
- 上一篇: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政策
- 下一篇:赞助奥运支出可全额税前扣除
相关文章
- ·视同销售业务的税收筹划
- ·增值税税收筹划――视同销售业务的税收筹划
- ·销售业务提成有何税收政策?
- ·现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
- ·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的具体设计
- ·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 ·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方法
- ·关于针对海关在执行相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适用
- ·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税收优惠须及时申
- ·关于执行进口免税优惠政策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
- ·汶川物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细则
- ·调整部分纺织机械进口免税优惠政策
- ·部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重大调整
- ·汶川物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细则
- ·调整部分纺织机械进口免税优惠政策
- ·部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重大调整
-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
- ·增值税税收筹划――增值税免税优惠
- ·两类进口机械零配件 将得到税收优惠
- ·销售混凝土是否有税收优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