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江薇诉黑龙江省八五四农场第二小学人身损害
www.110.com 2010-07-09 20:07
[受理法院]:农垦牡丹江农垦法院
[裁判类型]:民事
[审判程序]:一审
[裁判时间]:2001年02月20日
[裁判字号]:(2001)牡民初字第272号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案情摘要]:原告于江薇,1992年×月×日出生,汉族,八五四农场第二小学学生,住×××。法定代理人于建军,1967年×月×日出生,汉族,854农场19队种植户,住×××。委托代理人霍占山,迎春林区律师事务
[案例正文]:
原告于江薇,1992年×月×日出生,汉族,八五四农场第二小学学生,住×××。
法定代理人于建军,1967年×月×日出生,汉族,854农场19队种植户,住×××。
委托代理人霍占山,迎春林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黑龙江省八五四农场第二小学。
法定代表人:胡江凤,职务:校长
原告于江薇诉称,我于2000年3月6日上午在学校上课时,因帮助老师为学校搬东西,不慎被车厢板砸伤住院72天。经医院诊断为右肱骨骨折、右骨骨枢隆骨折、脑震荡、右眼挫伤,现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住院补助等费用10222元及伤残补助。被告黑龙江省八五四农场第二小学辩称,原告所述属实,但对应赔偿的数额还需双方协商。
- 上一篇:陈文亮诉庞海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 下一篇:一起赔偿额超300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案
相关文章
- ·许守强等诉黑龙江省绥滨农场等拖欠鲜牛奶运费
- ·王明振诉黑龙江省大西江农场豆制品厂购销摩托
- ·许守强等诉黑龙江省绥滨农场等拖欠鲜牛奶运费
- ·王明振诉黑龙江省大西江农场豆制品厂购销摩托
- ·黑龙江省某农场“4·11” 重大火灾事故
- ·黑龙江省某农场“4·11” 重大火灾事故
- ·许守强等诉黑龙江省绥滨农场等拖欠鲜牛奶运费
- ·王延东与黑龙江省龙新化工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
- ·黑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
- ·黑龙江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技术创新的
- ·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
- ·黑龙江省绥北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伤
- ·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如何适用
- ·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
- ·黑龙江省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区棚户
- ·上诉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宝泉岭分局为与被上诉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