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外商投资法 > 外资企业法 > 外资企业所得税法 >
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的困境(3)
www.110.com 2010-07-31 17:37

www.canet.com.cn

  3、防范经济“拉美化”,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所谓“拉美化”的实质就是以牺牲本国经济为代价来实现阶段性而非长久性的快速发展。20世纪八九十年代,拉美一些国家走上“外资主导型”的开放道路,依靠廉价劳动力和给予优惠政策等比较优势吸引大量外资进入。外资的进入令拉美国家GDP在短期内高速增长,但当全球产业风向一转,跨国公司纷纷把投资抽出,转向其他国家后,这些国家迅速出现经济衰退。“拉美化”却并非仅是拉美国家才会有的独特现象。在我国某些地方就已经有某种倾向。

4、有利于防止财政收入的流失

  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得税的税基在快速扩大,财政收入的流失也越来越大。财政部测算,如果在数年之前并轨,由此减少的财政收入不过200亿~300亿元。而现在如果实行所得税并轨方案,由于税基扩大,减少的财政收入将超过1500亿元,甚至会达到2000亿元。

  5、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

  两税合并后的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必将在客观上引导引资结构的转变。在国家目前抑制投资增长过快的背景下,两税合并还可以抑制地方官员的引资热情,校正地方政府的投资行为,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另外,在目前人民币面临升值的压力下,两税合并也有利于释放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6、现在两税合并的时机已经成熟

  去年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国家能够承受税改的成本。

  (二)两法合并异议方的理由

  对于大型跨国公司来说,由于资本的规模效应,税收优惠对他们来说没有特别的吸引力。但对于数量众多的在中国投资的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不能忽视的原因,如果取消税收优惠,将影响到这些企业的投资积极性,这部分外资可能就会转向印度、越南等有税收优惠的地区。就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而言,一些具体的规定可能还需要商讨,时机还不是很成熟。会影响外资的引进,不利于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引进外资比较多的地方。

中国会计网



  (三)双方理由之简要分析

  两法合并会带来的影响,肯定是有利有弊,关键是要认真分析,利有多大,弊有多大,两者进行权衡,做出选择。

  就其弊端来说,两法合并会影响外资的引进,进而影响经济的发展。但我们要分析其对外资引进,以及经济发展有多大的影响进行评估。我认为两法合并对外资引进以及经济的发展影响有限。首先,对于大型跨国公司来说,它们更看重的是中国的市场环境,而税收优惠则处于次要的地位,对这部分质量高的外资的引进基本上不会有影响。其次,众多的中小外资企业,可能会受影响,但是税收优惠也只是影响这部分外资进入的一个因素,而不是全部,况且我们的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保持在24%-25%,税率已经偏低,而且对现存的外资企业的还有5年的过渡期,所以对这方面的外资的引进冲击不会和很大。再次,促进经济发展的因素很多,税收优惠只是其中之一,整个市场环境改善,经济结构的优化,法治的健全,都会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最后,两法合并后,内资企业会有很快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上会抵消引进外资的减少给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综上所述,我认为两法合并对引进外资的影响有限,不会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