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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偷排漏排面临停贷
www.110.com 2010-07-10 12:29

  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18日通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即将出台,按照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的企业将面临停贷。

  广东省环保厅日前已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法》将根据企业的环境行为,将企业评为环保诚信、环保警示、环保严管等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红牌标示,以此进一步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

  据了解,对获得绿牌的环保诚信企业,省环保厅将给予优惠,或者环境管理中采取倾斜政策:推荐参加“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评定;连续三年获得环保绿牌的企业,申报上市公司或再融资环保核查初审时,免专家现场审核环节,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开展清洁生产或技术改造申请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的,环保部门给予优先考虑;可作为评选各类先进环保审查的优先条件。

  对黄牌和红牌企业,则将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对其中环境污染严重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经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改逾期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报请当地政府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并报请国家证监会不予其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再融资申请。

  根据《管理办法》,广东省环保厅将对企业环境信用行为组织一年一次的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企业污染控制、环保守法和公众监督管理等3大方面共13项指标。全部达标即可评为环保诚信企业,有一项不达标的都不得评为环保诚信企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如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处理处置;虚报、瞒报排放污染物行为的,则为环保警示企业。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经查实,有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行为的;有拒报排放污染物行为的,则将评为环保严管企业。

  部分环保审批权下放试点镇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宾馆、学校等5类报告书项目环保审批权限和环保行政处罚等五个方面的环保管理职能,正式下放给石龙、塘厦两镇环保分局。

  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市环保局昨日正式向石龙环保分局和塘厦环保分局发文,在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放部分环保管理职能和环保审批权限。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下放的环保审批权限包括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体育场,体育馆,零售市场等5类报告书项目,“但水源保护区、敏感区的环保审批权限不纳入下放范围。”

  此外,除涉及制革(含后整理工序)、洗水、印花、金属表面处理、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电力(含热电站)、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生化制药(含农药)、玻璃制造、金属冶炼(含熔铸)等10个重点污染行业外其余项目类别的报告表项目,以及所有登记表项目,都作为石龙环保分局和塘厦环保分局接权的范围。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全部环保行政处罚等五个方面的环保管理职能正式下放给试点镇环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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