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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一
www.110.com 2010-07-10 12:30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龙头产业和支柱产业。近年来,房地产业为我市地方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居住条件的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为了主动顺应国家宏观调控,积极化解我市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引导市场增强房地产市场发展信心

(一)积极鼓励和支持房产消费。通过各种方式展示常州房地产市场的特色和前景,让房产消费者看到我市房地产业的巨大潜力;加强城市形象公关活动,吸引外来居民来常投资置业;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信息的定期发布和宣传,稳定房产消费预期;加快房地产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房产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者信心。

(二)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工作,力争每年完成扩面6万人;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为40万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以及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降至20%;取消对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限制,二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首次贷款相同;开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支持外地职工来我市购房。

(三)加大房地产信贷有效投放。强化金融机构信贷政策窗口指导,进一步加大房地产信贷有效投放力度,积极探索开展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集合信托、在建工程抵押等业务,推进房地产信贷产品创新和担保方式创新。保持并相应扩大房地产贷款规模,重点支持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加大对经济适用房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经营管理和信誉良好的开发企业的发展。加大信贷营销力度,积极拓展住房消费信贷业务,支持个人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在符合上级信贷综合收益率要求和收益相对覆盖风险原则下,对有效益、有市场、有信用的优质房地产企业,积极向上争取信贷额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水平。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房地产信贷业务加快办理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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