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室可自由进出 消费者获赔3000元
www.110.com 2010-07-16 15:46
5日报道了市民龙女士在一医院B超室做检查时遭遇了小偷,前去讨说法时被告知医院属公共场所,不予赔偿,记者随后暗访得知一医院B超室可自由进出。前日,经消费者协会调解,一医院给龙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了3000元现金。
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解释,医院的B超室属于特殊场合,医院有义务提醒消费者保管好财物;虽然医院有规定,患者需一个一个地进出,但事实上并没有严格实施,说明院方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疏忽,因此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另一方面,由于消费者被盗的包自始至终并没有交付给院方管理,也应自负一定的责任。加之包内具体钱物数额无法证实,而且提包已证实是由小偷盗走,消费者的损失可视为第三侵权者造成。综合考虑,医院应承担相应的 “补充责任”,赔偿消费者3000元现金。龙女士对此没有异议。
- 上一篇:别让“马路游击队”忽悠了
- 下一篇:沃尔玛超市买到过期牛肉滑 消费者获赔
相关文章
- ·雅培婴儿奶粉开封后“变色”消费者获赔
- ·啤酒瓶爆炸导致眼球摘除 消费者获赔21万
- ·啤酒瓶爆炸导致眼球摘除 消费者获赔21万
- ·在消费者的言论自由与经营者的名誉权之间 ——
- ·商家广告欺诈消费者应获赔
- ·餐饮纠纷 消费者获赔2万元
- ·消协调解一起餐饮消费纠纷 消费者获赔2万元
- ·奖卡入错箱引发争议 消费者获赔千元现金
- ·新鞋标价远低于购买价 消费者获赔
- ·永嘉一消费者获赔3000元
- ·祛斑霜过敏消费者获赔1300元
- ·衣服“洗长”30厘米 消费者获赔450元
- ·浴室内摔伤消费者获赔
- ·遭白蚁侵害六年消费者获赔十万
- ·购房遭白蚁侵害消费者终获赔偿
- ·问题机油轿车频出故障消费者获赔
- ·食品两“生日” 消费者十倍获赔
- ·建行侵犯消费者自由选择权
- ·使用化妆品“毁容”消费者获赔偿
- ·首例优盘缩水案宣判 消费者胜诉获赔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