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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还要跨过多少沟沟坎坎
www.110.com 2010-09-17 16:58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推广以来,各地纷纷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以旧换新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有效地刺激了家电市场消费。但记者调查发现,由于消费者对以旧换新政策不够了解,部分商家故设陷阱,导致一些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挫伤了消费者以旧换新的积极性,妨碍了国家以旧换新政策效应的发挥。

  政策宣传不到位消费者失去领补贴机会

  广东消费者张先生今年3月份参加以旧换新活动买回了一台冰箱,前不久去相关部门领取补贴,却被告知已过了领取时限,不能再领取了。原来,根据广东省出台的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家电以旧换新补贴领取时限为3个月,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根本不知道领取以旧换新补贴还有时间限制,事后他仔细查了一下相关文件,了解到这是广东省制定的政策,而国家相关政策中没有这一条。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规定:消费者需在向回收企业交付旧家电后的3个月内领取补贴,否则将拿不到国家10%的财政补贴。而这一点在日常极少被提及,也容易被消费者忽视,导致不少消费者“中招”。

  记者还了解到,不少消费者对3个月限期并不满意,认为应该以国家政策期限为准。张先生就表示,国家以旧换新推广实施期已延长至2011年12月31日,既然有这样一个期限,广东省就没必要再设定3个月限期细则。“我觉得国家的政策执行到什么时候,就应该以什么时限为准,这才是真正的方便广大群众,以人为本。”

  虽然消费者不满,但政策就是政策,消费者无力改变。对此,专家提醒说:消费者在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时,一定都要了解清楚当地的相关政策,以防错过机会,给领取补贴增加麻烦。另外,商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消费者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时及时给予提醒。专家们认为,在消费者逾期不领补贴而商家又不提醒消费者的情况下,双方都是有责任的。

  不及时回收旧机拖延给付补贴及折旧费

  国家以旧换新政策规定,参加以旧换新的消费者有两种处理旧家电的方式:一是先收旧再换新,即由商家事先收走旧家电,开具相关凭证,然后消费者凭相关凭证进行换新购买,领取国家补贴;二是先换新再收旧,即消费者先行到卖场选购家电,然后由商家在送货时收回旧家电。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商家为了一己私利,在送新家电时以种种借口不同时搬走旧家电,并因此拖延兑现补贴和折旧费,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武汉消费者顾先生前不久向本报投诉称,他在当地一家卖场购买了一台3299元的电视机,为了方便,他选择了先换新再收旧的方式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没想到,卖场在销售时答应得好好的,可是等到交了钱,新电视送到家后,送货员却不愿运走旧电视,后来他多次打电话催促都没用,卖场也不兑现329元的补贴和70元的折旧费。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他只好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在工商部门出面协调后,卖场才上门收走了旧电视,并给办理了政策补贴和折旧费。顾先生在向本报投诉时称,最后虽然解决了问题,但是他平白增加了很多麻烦,实在让人恼火,“卖场怎么这么没有诚信呢?”

  对此,专家提醒消费者:在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时要勇于维权,遇到商家推脱责任,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商家故意不明示消费者难享受多重优惠

  虽然国家规定对以旧换新消费进行财政补贴,但是一些商家利用消费者对政策实施细节的不了解,故意设下陷阱坑害消费者。

  武汉消费者王先生在当地一家超市通过以旧换新购买了一台1890元的冰箱,商家当时说参加以旧换新可少出189元,于是他就交钱买了。一开始他还以为这189元中包含了折旧费和财政补贴费,商家也没有给予说明。后来他听一个朋友说起以旧换新,才知道这189元只是财政补贴,不包含折旧费。直到现在,王先生还没有拿到旧机的折旧费。

  国家以旧换新政策规定,消费者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同商家自身的促销活动没有关联,也就是说,消费者在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时,可以同时享受商家推出的任何促销优惠。但是在政策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商家却利用消费者对政策的不了解,故意设置门槛,妨碍消费者享受多重促销优惠。

  河南消费者宋女士在当地一家卖场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了一台价格为3300元的电脑,商家当时说不仅可以享受330元的财政补贴和30元的旧电脑折旧费,另外还可以享受卖场开展的促销活动,获得50元的购物卡。可是当宋女士交完钱去领购物卡时,工作人员却表示促销活动结束了,购物卡也发放完了。宋女士据理力争,对方干脆表示宋女士已经享受了以旧换新优惠,不能再享受卖场开展的赠送购物卡促销活动,二者只能选其一。

  盗用他人身份证骗取补贴问题亟待整顿

  国家以旧换新政策提供的补贴经常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他们通过盗用其他消费者身份证的方式骗取补贴,导致这部分消费者无法正常参加以旧换新活动。

  上海消费者徐女士前不久去卖场购买冰箱,本想通过以旧换新省下几百元,但她的以旧换新要求却被店方拒绝了,原因是徐女士的身份证已经申请过5次以旧换新。按照国家《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个人以旧换新购家电最多不能超过5台,徐女士已经满额。这让徐女士很不解,明明只以旧换新过2次,怎么会莫名其妙多出了3次呢?后来,徐女士打电话至上海市商委查询,才得知其中3次以旧换新的时间都是5月18日,购买的是3台电脑,地点都是在同一家卖场。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盗用他人身份证骗取以旧换新补贴的现象非常普遍。记者在某购物网站上找到一位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的卖家,记者称是外地身份证,无法参加上海的以旧换新活动,对方表示:“可以用其他人的身份证帮你办张凭证,不过价格要稍贵,80元一张,如果是用你自己的上海身份证,只要60元。”

  记者还发现,少数家电卖场为了提高销量,还会主动为没有当地身份证的消费者提供他人身份证,而这些身份证多是通过不法途径获得的。

  对此,专家提醒消费者:在商务部家电以旧换新官方网站(//jdyjhx.mofcom.gov.cn)上,可以查询身份证是否被盗用参加家电以旧换新。登录后点击页面上“交旧购新查询”栏,输入身份证号码,就可以知道已参加以旧换新的次数。如果发现次数与实际不符,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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