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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提高成绩”不灵 培训机构被判退款
www.110.com 2010-09-17 17:00

  时下,孩子的教育问题备受家长关注和重视,而能提高孩子学习成绩的方法、举措颇能牵动家长们的神经。于是,近年来,不少培训机构在招生过程中,打出“包提高学生成绩,否则全额退款”的“打包票式”承诺,吸引一些家长为孩子报名,由此引发了不少纠纷。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此类案件。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案件回放

  参加培训成绩不升反降

  张女士的女儿就读于南京市一所重点高中,上高二后数学成绩一直不理想。2009年1月中旬的一天,张女士听说南京市某培训中心承诺可以提高参加培训学生的学习成绩,便前去咨询。该培训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只要参加培训,可以保证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如果学习成绩提高不了,可以全额退款。张女士遂与该培训中心签订了书面合同,约定由培训中心为其女儿制定个性化辅导方案,进行数学专科“一对一”辅导,辅导课时为98课时,辅导费共计9000元。

  按照张女士的要求,双方在合同文本上加注了“如果孩子的学习成绩不提高,将作无效退款处理”。合同签订后,张女士支付了9000元培训费用。此后,张女士的女儿按约定加入辅导培训行列。接受完78课时的辅导培训后,张女士的女儿在接下来的期末考试中,数学只考了43分,比参加培训前的上一次学校考试降了22分。张女士立即停止了女儿的辅导培训,要求该培训中心退款,但对方不同意。今年1月18日,张女士以该培训中心未能兑现合同承诺,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退还9000元培训费。

  庭审中,该培训中心认为,张女士女儿成绩下降的原因,一是未按约定完成培训课时,二是其主观努力不够,其个人应当对成绩下降的情况负责,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5月4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该培训中心对张女士女儿成绩未能提高承担全部责任,应履行退款义务。该培训中心对此不服,已提起上诉。

  ■法官说法

  “打包票”承诺存在风险

  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分析认为,从广义的角度而言,学生成绩的提高应当包含学习思维的改变、学习方法的掌握、知识面之拓展和考试成绩的提高等。从狭义角度而言,成绩的提高则直接表现为考试成绩的提高。如果成绩提高是从广义角度理解,双方应当进行明确的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那就有可能被认为是狭义上的涵义。

  该法官认为,用一次考试成绩来确认培训效果不具有准确性,因此,双方协议中关于“如成绩不提高,无效退款”的约定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双方当事人愿意用此方式作为标准,且该约定又不违反法律、法规,因此,此约定应当有效。在双方当事人对检验成绩的考试形式未作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张女士的女儿在学校的考试成绩应当作为检验培训成效的标准。本案中,学生已经进行了78课时的培训,培训时间已占培训总课时的81%,培训效果应该有阶段性的体现,但其效果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程度。因此,培训中心应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如成绩不提高,无效退款”的责任。

  工商机关————

  “提高成绩”有可能兑现 不能认定为虚假广告

  据记者了解,南京市有以在校中小学生为服务对象的培训机构400多家,其中不少培训机构在宣传时有提高成绩的承诺。针对这一现象,6月22日,记者分别采访了江苏省工商局及南京工商局广告处有关负责人。两单位有关人士表示,培训机构为了吸引更多人前往报名,作出“包提高成绩”的承诺的现象不少见。对于这类宣传资料的承诺,《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江苏省广告条例》有关规定,如果经营者作出的承诺是不可能兑现的,可以认定为虚假宣传,但“提高成绩”属于有可能兑现的情况,因此,不能认定其为虚假广告。

  两单位有关人士表示,如果消费者参加了培训,但结果没有提高成绩,出现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属于民事合同纠纷,不属于行政法律调整范畴,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在签订此类培训合同时,可以要求把具体承诺写进合同中,并索取详细的说明资料作为凭证。

  专业人士————

  学生个体千差万别 “打包票”承诺欠科学

  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工作人员刘克明表示,从教学规律上讲,培训机构“打包票”承诺提高学习成绩欠科学。不否认学生参加课外强化培训,可能对提高学习成绩有效果,但是,学生个体千差万别,取得的效果是不一样的。现在一些学校开展小班化教学,实际上就是在因材施教。

  刘克明认为,对学生提高成绩与否的考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是否有好的师资力量配备、是否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学生主观上是否刻苦努力等。如果学生本身课业负担重,再施加培训压力,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即使客观条件再好也不一定有效果。建议培训机构重在宣传介绍自己的教学方法,供学生家长们考察比较,而不是作出保证提高成绩的承诺。家长们也不要盲从,应有清醒的、科学的认识。

  省消协————

  认真签订培训合同 把承诺一并写入其中

  6月22日,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童天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为满足家长和学生提高学习成绩的迫切愿望,不少培训机构打出“包提高学生成绩,否则全额退款”等诱人承诺,一些家长不惜金钱和时间让孩子参加培训,由此引发的纠纷不少。

  童天武建议培训机构规范自身行为,一旦作出承诺,就应当履行约定。学生家长在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应首先了解其教学方法,理性对待培训机构有关提高成绩的承诺。在签订培训合同时,要把培训机构的承诺一并写进合同,这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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