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报四万医疗费拒领三万赔偿金
去年9月12日前自付医疗费赔偿尚无依据
律师发函限“三鹿事件”善后机构10工作日内答复
■新快报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李雪
“孩子发病早,在广州医治花掉了4万多元,但当时还未出台免费检查和收治的政策,现在担心领了赔偿金就无法报销这笔医疗费……”广东首例确诊的“结石宝宝”张卓宇的父亲拒领一次性赔偿金3万元后,小卓宇的代理律师昨日向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了律师函,要求尽快办理医疗费的报销,否则将对它们提起诉讼。
领了担心4万多元医疗费无法报销,不领可能连这笔钱也没了
3万元赔偿成家长的“烫手芋”
一岁多大的张卓宇是广东发现的首个“结石宝宝”,而且是东莞唯一的重症宝宝。张卓宇的父亲张秀文告诉记者,小卓宇先后至少吃了20多罐、10包以上的三鹿奶粉。去年7月,肾积水严重的小卓宇住进了广州珠江医院,医生通过手术取出了他右侧肾里的结石。
去年12月29日,国家出炉了针对“结石宝宝”的赔偿方案:普通症状者每人赔偿2000元,重症者每人赔偿3万元,死亡者每人赔偿20万元。小卓宇是东莞800多名确诊“结石宝宝”中的唯一一名重症患儿,按规定可获3万元赔偿。这对靠打工谋生的家庭来说是一个“惊喜”,但张秀文一家却高兴不起来。
在去年9月国家出台免费检查、收治的政策之前,张秀文已自己花了4万多元对张卓宇进行治疗,其中只有1万元是他的打工积蓄,其余3万元都是从亲戚那里借来的。张秀文称,这次赔偿协议上写的是“一次性赔偿”,没人保证可以报销以前的医药费,他很怕领了这3万元赔偿金后就无法报销自己花的这4万多元了。
为此,张秀文曾多次到省卫生厅及东莞市卫生局等部门咨询这笔医疗费的报销问题,但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答复。负责发放赔偿款的东莞市石碣镇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张秀文,他们只是按规定发放3万元赔偿金,至于这笔医疗费是否可报销,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他们管不了。
事情一拖再拖,今年4月10日,东莞市消费者保护协会通知张秀文须于本月13日前办理领取一次性赔偿金3万元的手续,否则过后不再办理。
代理律师认为善后机构应负责到底
10工作日内不答复将起诉
据了解,“三聚氰胺”事件的有关治疗方案表明,在去年9月12日之后发现的相关患儿已由国家予以免费筛查和免费治疗。但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及22家责任企业制定的赔偿方案并未涉及去年9月12日之前受害患儿家庭已支出的医疗费赔偿问题。小卓宇的代理律师陈北元指出,如果按照这个方案,张卓宇只能拿到3万元的赔偿,而其家长之前已经支出了医疗费4万多元,这笔赔偿连支付已支出的医疗费都不够。张卓宇的家属对获得3万元的赔偿是可以接受的,但前提条件是有关善后机构应当先报销受害人家庭自付的这4万多元。
去年9月,三鹿集团曾支付9.02亿元给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并和其他21家责任企业一起共出资24亿元用于支付患病婴幼儿的治疗和赔偿费用。在此后的赔偿方案中,22家责任企业设立了“三聚氰胺”受害患儿医疗赔偿基金,并委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具体办理患儿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陈北元表示,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作为三鹿集团处理赔偿事宜的受托方和赔偿款项管理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医疗赔偿基金受托方和具体负责办理患儿医疗费用报销手续的机构,理应对受害患儿张卓宇的赔偿事宜负责到底。他于昨日向这两家机构发出律师函,要求两机构尽快就这笔医疗费进行报销,并按照赔偿方案另支付3万元赔偿金。陈北元表示,如果两机构没有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或拒绝报销,将对它们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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