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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曝光“酒托女”诱骗男子高消费已多人受骗
www.110.com 2010-09-17 17:21

  酒托(网名“缠绵”)与受害者的部分QQ聊天记录

  刚聊上的女网友主动提出见面,在咖啡厅点了几杯饮料和酒水,短短10来分钟花掉1200元。昨日,市民郑先生向早报反映,他被“酒托”骗了。对此,有网友发帖披露自己也有被骗经历,也有网友发帖点出某些酒托的网名及嫌疑酒吧、咖啡厅。郑先生这样的遭遇,早报曾多次接到读者类似反映。

  报料:

  十分钟被消费掉千元

  9月18日,一位叫“缠绵”的网友将郑先生加为QQ好友。“缠绵”说自己叫阿霞,在看服装店,随后她询问郑的情况,包括所在地方、工作性质等。听说郑先生就住在市区中山路后,她说自己在附近的南俊路,并感叹“没什么朋友,想出去玩,可又不知道一个人去哪,真郁闷”。听郑说有空可以带她玩后,阿霞提出当晚见个面,认识一下。由于郑没空,于是约定20日,她在南俊路等郑。

  9月20日下午6时,郑先生赶到约定地点,见到了网上的阿霞,一名25岁左右的女子。郑提出要请她吃饭,阿霞称初次见面就免了,要不去咖啡厅坐坐。

  在咖啡厅坐定后,阿霞熟练地点了一盘爆米花、一个果盘、两杯饮料,总共360元,都由郑买单。“这时候,我感觉不对劲。”郑说,他注意到,对方话没说几句,只是拼命地喝饮料,两分钟就完成了一大杯,随即又点了一杯88元的饮料。“大家聊天,饮料应该细细品,哪有她这样牛饮的?”郑先生早前曾听朋友说过“酒托”的事,当下警惕起来,起身说与朋友有要事相谈,要先离去。阿霞挽留说,她还有一个朋友要来,要不再坐一会儿。几分钟后,一名同阿霞年龄相仿的女子进来,打了一声招呼后,她就点了两瓶干白,并不由分说给每人倒上一杯。

  郑先生询问服务员价格,听说每瓶酒600多元后,他有些坐不住了,说不能多喝酒,退掉一瓶后,他坚决地离开了。短短10多分钟,他在这里消费掉了1200元。

  “肯定是碰到了‘酒托’。”郑先生把当晚的遭遇告诉朋友后,大伙异口同声地断定。

  调查:

  网友发帖曝光“酒托女”

  其实,类似郑先生的遭遇,早报此前曾有过报道。今年6月,丰泽的林先生在晋江青阳某咖啡厅约会女网友,在短时间内消费了8300元。记者在百度上搜索,用时0.085秒,找到相关新闻约193000篇。

  一位张姓网友在泉州网上发帖,指名道姓地点出某些酒托的网名及嫌疑酒吧、咖啡厅。他介绍,一个开小加工厂的朋友曾被“酒托”骗过1300多元,为了不让更多的人受骗,根据朋友口述,将这该“酒托”具体情况揭发如下:“酒托”经常在网上注册不同的QQ号,化名有孙某、徐某等;该女子25岁左右,湖北人,身高160厘米多一些,偏瘦,应该是训练有素的专业“酒托”;咖啡厅则位于晋江青阳泉安北路附近。“希望各位网友相互转告,不要再有人上当了!”

  而在另一个泉州本地网络论坛上,一名网友也披露他在涂门街某酒吧遭遇过酒托,他发现苗头不对后,立即转身走人。

  三招防“酒托”陷阱

  ●刚认识的朋友,没有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最好不要急于见面,尤其是女网友,在不了解你的情况下,迅速、主动提出见面,多半有鬼。

  ●进店后,菜单自己一定要看一下,要做一下比较,感觉太贵了,完全可以要求离开。

  ●要坚持,谁点的谁买,谁吃的谁买;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必须由你来买单。必要的时候,可以报警。

  工商说法

  缺乏证据,消费者维权难

  昨日,记者走访了鲤城区工商局检查大队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工作人员表示,听说过“酒托”这回事,不过,目前鲤城还没有接到类似的投诉反映。

  工作人员说,由于类似消费大多属自愿行为,而消费者往往是事后才知晓遭遇“酒托”,缺乏证据给维权带来难度。消费者应选择正规的消费场所,消费时要注意查看酒水、果品的价目表,结账时要索要相关凭证。对于出现不明码标价、强制消费等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投诉。

  警方提醒

  交友慎重,善于鉴别对方身份

  鲤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一位负责人说,社会上确实存在类似“酒托”这种现象,以年轻女子为主,通过网络等打着交友、征婚的名义,把男子吸引到酒吧喝酒。她们诱骗顾客多消费,或酒吧用廉价红酒冒充昂贵洋酒,高价宰客。该大队目前还没有接到过类似报案。估计有些人受骗后,因顾及面子或其他原因没有报警。

  警方提醒,市民上网交友要慎重,要善于鉴别对方身份。遇到“酒托”,如果不是出于自愿而高消费,可以拒绝买单,必要时也可报警求助。

  律师说法

  情节严重涉嫌诈骗等犯罪

  早报法律顾问团律师、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主任张传江认为,酒吧等娱乐场所经营者与“酒托”串通一气宰消费者,如果情节较轻,其违法行为属民法调整范畴,情节严重者则涉嫌犯罪。

  张律师认为,如果“酒托女”与酒吧串通,上网虚构了事实,并以处朋友等名义带网友到酒吧等进行消费,骗取财物,其行为涉嫌诈骗罪;如果在消费中,网友询价后认为太贵拒绝消费,而酒吧雇佣的类似“打手”强迫其消费,并抢走其钱财的话,则涉嫌抢劫罪;另外一种情况是,网友没有询问价格,在消费后发现价格很贵并提出异议,而遭酒吧强迫以此价买单,则涉嫌强迫交易罪。

  早报记者 刘波 王盼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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