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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面临的问题、困难和对策
www.110.com 2010-07-15 08:31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也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研究,实现“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主题,是发展检察工作的迫切需要。为此,笔者结合我院开展职务犯罪工作的实际,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面临的问题、困难和对策进行了初浅的研究。

  一、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在这个新旧体制衔接过程中,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大量存在,法制仍然不够健全,权力缺乏充分的制约和监督。加入世贸组织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方面是诱导腐败的因素大量存在,一方面是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不断加大,在这种扩张力和抑制力的相互作用下,职务犯罪也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

  1、职务犯罪手段翻新、科技含量提高随着资讯科技以及互联网的迅速普及,职务犯罪的手段日益翻新,专业化、智能化的趋势明显,也出现了许多新型的职务犯罪。我院查处的蛇口港某售票员贪污公款案,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脑修改售票数据实行贪污;蛇口工业区某公司证券部主管王某某受贿案,犯罪嫌疑人则动用公司资金高价从庄家手中接货,从而接受庄家的巨额回扣。

  2、犯罪分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反侦查能力增强随着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水平的提高,犯罪分子的反侦查水平也在“水涨船高”,犯罪表现形式更加隐蔽,难以发现和认定。以贿赂犯罪为例,犯罪嫌疑人把收受贿赂与谋取利益的间隔时间拉长,收钱后不马上办事,或者办事后不马上收钱,甚至是在职时办事,离职后再收钱,故意制造一种二者之间没有联系的假象。还有的犯罪嫌疑人收了钱不办事,或不违反程序和规定办事,使得犯罪查证困难,有时甚至难以认定。

  3、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的现象十分普遍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挖空心思规避法律,以各种公开的、合法的(或者轻微违法的)旗号掩盖犯罪之实。如行贿人以信息费、咨询费、劳务费、顾问费、分红的名义行贿;有的以借贷为名,所谓的借,其实是有借无还;还有一些变相贿赂,如提供免费出国、免费旅游、免费劳务,提供营利机会;送给对方大件耐用商品如住房、汽车的长期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在行贿者手中。

  4、窝案、串案突出,犯罪呈集团化趋势贪污贿赂犯罪具有牵连性和多发性的特点。由于社会分工的细化和国家逐渐加强了对权力的分解、监督,犯罪分子要实现和掩盖自己的罪行,必须上下疏通,打通各个环节,从而形成“利益共享”的默契关系。我院近几年办理的案件中,这种现象尤为突出,如阿科公司5案5人特大窝案串案,杉叶公司2案3人的窝案串案,蛇口工业区投资管理公司3案3人的窝案串案。

  5、加入WTO后,职务犯罪将呈现国际化、专业化趋势经济发展的全球化,使职务犯罪呈现出跨地区甚至跨越边境国界的发展趋势。犯罪客体的内涵不断扩大,犯罪主体日益多样化、国际化、法人化,惩罚犯罪的成本会更高。有的行贿人、证人是境外人士,有的犯罪地点在境外,直接在境外收受贿赂,或者对境外的国有资产实施贪污、挪用、私分,并利用当地条件转移、隐藏赃款,寻机“洗钱”或潜逃。有的则是犯罪分子将受贿所得转移到境外,或犯罪后潜逃境外。加入WTO后,职务犯罪的方式将朝高智能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职务犯罪的方式将更加复杂多样。

  二、当前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面临的困难

  1、侦查机制落后,运转不协调,无法形成合力

  面对职务犯罪呈现出的复杂局面,现行条块分割的侦查工作运行机制已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现有的机制各自为战,信息不畅,指挥不灵,不符合上下一体、协调高效、指挥有力的侦查工作特点和规律。由于没有一个有效的查办案件工作运行机制,致使办案中遇到的诸多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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