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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犯罪与控制战略研究(4)
www.110.com 2010-07-15 08:32

  (注:参见《中国法律年鉴》1987年—1988年版。)

  (注:郭翔:《中国大陆青少年犯罪趋势研究》,载《青少年犯罪研究》1992年第8期合刊,第61页。)

  (注:郭翔主编:《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年鉴》(首卷),春秋出版社1988年8月版,第255页。)

  从以上统计资料可以看出,从1972年到1981年,犯罪总的态势呈上升趋势。1981年达到建国以来刑事立案数的最高峰,也是70年代末80年代初出现的青少年犯罪高峰期的最顶峰。随着国家生活及社会生活逐步走向正规,从1982年开始,犯罪出现下降趋势,1983年以后,下降的幅度较大,犯罪高峰逐渐消退。

  从1972年至1987年这16年间社会刑事犯罪的最大特点,是青少年为犯罪率上升。据公安部提供的资料,这一时期25岁以下的青少年刑事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作案成员的比重,在城市为70%至80%,在农村为60%至70%.(注:郭翔主编:《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年鉴》(首卷),春秋出版社1988年8月版,第255页。)据天津市统计,1974年青少年犯罪人数占到全市刑事犯罪人数的73.4%,1977年上升到75.9%,1978年又上升到78.8%,1981年达到81.9%.(注:郭翔:《中国大陆青少年犯罪趋势研究》,载《青少年犯罪研究》1992年第8期合刊,第60页。)据北京市统计,1977年青少年犯罪人数占全市刑事犯罪总人数的78.8%,1978年上升到79.8%,1981年为79.9%.(注:郭翔:《中国大陆青少年犯罪趋势研究》,载《青少年犯罪研究》1992年第8期合刊,第61页。)

  这次青少年犯罪高峰中,不仅犯罪案件数量增加,而且犯罪性质及其危害性的严重程度也为以前所少有。比如1979年9月9日上海市发生了震惊全市的流氓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侮辱妇女的“控江路事件”,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当众扒掉一位女青年的衣服,肆意侮辱、摧残达数十分钟之久,围观者达一、两千人,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再如1980年10月29日在北京火车站旅客候车室二楼走廊发生了爆炸案,1980年8月12日北京中国故宫博物院发生国宝“皇后之宝”被盗案,1983年10月,长沙发生湖南省博物馆马王堆汉墓出土文物被犯罪分子盗走沙、绢、漆、铜等珍贵文物30余件案,以及一些地方发生的流氓团伙公然抢劫商店,强奸、轮奸妇女,劫持飞机、轮船、汽车,以疯狂的行凶杀人、伤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等等。一时间,有些地方的职工不敢上班,妇女不敢出门,社会公众的安全感甚低。正如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七五”重点项目《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课题组所指出的,犯罪分子“目无国法,经常在光天化日之下结伙起哄、寻衅闹事、聚众斗殴、掠夺财物、打家劫舍,追逐调戏妇女,强奸轮奸妇女,胆大妄为,无恶不作,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注:俞雷主编:《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总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5页。)青少年犯罪的突出特点就是团伙犯罪严重。全国各地均出现一批青少年犯罪团伙,少则几人,多则十几人甚至数十人,有的团伙竟拥有成员上百人。他们称霸一方,为非作歹,实施各种犯罪活动。正因为如此,打击团伙犯罪成为当时刑事斗争的重点。

  据公安部门统计,1983年夏季开展的为期三年的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中,共查获强奸、抢劫、盗窃、流氓等类犯罪团伙19.7万多个,(注:俞雷主编:《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总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6页。)查获和处理团伙成员上百人。在三年“严打”期间,全国共抓犯罪分子170余万人。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1983年8月至1986年12月,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140余万件,判决人犯172万多名。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包括死缓)的占39.65%;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免除刑的占59.65%;宣告无罪的占0.7%.(注:俞雷主编:《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总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07页。)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的犯罪严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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