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努力探索个案矫正工作。调研中发现,许多人认为,社区矫正工作不能停留在表面,而应重点放在个案矫正上。个案社会工作的特点是通过一对一的直接方式提供给案主需要的帮助。这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社会工作方法,需要专业人员去实施。华东理工大学副教授费梅苹女士认为:运用个案社会工作方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矫正主要从三个层面(心理层面、认知层面、社会关系层面)介入。
(四)及早制定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再犯预案。首先,要做好再犯预测工作,把好矫正对象接收关,防止矫正对象危害社区成员,影响正常的社区秩序。其次,要对拒绝矫正和侵害社区成员(含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志愿者)行为进行有效防范。我们调研时发现,有的矫正机关只派一名女工作人员单独与男性矫正对象谈话,这使矫正对象性侵犯行为成为可能。志愿者往往单独行动,也容易遭遇意外。
(五)强化社区矫正中的法律监督。缺少监督,社区矫正就会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要建立健全法律监督体系,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要充分保护矫正对象隐私权等合法权益,防止由于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介入,使矫正对象私权利受到侵犯。
(六)加强国际区际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交流与合作,有利于我们在社区矫正实践中博采众长,创新发展。例如,美国专家已经认识到,缓刑的监督应该在社区中,而不应在机构性的矫正场所。这就提醒我们,机构性矫正模式要慎重选择。我们更应重视与港澳台地区社区矫正的经验和教训。特别是台湾地区与大陆与许多相似的历史人文传统,其经过实证评估的经验对大陆有很大价值。例如,台湾学者已经认识到:“虽或机构性监禁措施有其长期缺点之存在,然而,无论如何,它仍然无法完全由社区矫正处遇措施完全替代,机构性监禁措施自古即已存在,未来必然也会存在,或许只是替换他种形式出现罢!”这对于目前过于强调社区矫正价值而忽视监狱对罪犯的矫正功能的人来说,值得警惕和反思。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周小平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宋立军
- 上一篇:由“淫秽性”谈规范构成要件要素认定的实体及
- 下一篇:刑事犯与行政犯之区别初探
相关文章
- ·制约社区矫正发展的因素
- ·制约社区矫正发展的因素
- ·制约仲裁发展的因素及其对策初探
- ·社区矫正的主要制约因素分析
- ·企业债券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对策
- ·制约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因素与对策
- ·晚近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及其制约因素
- ·制约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因素与对策
- ·酒店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因素分析
- ·柳斌杰:侵权盗版已成制约我国软件产业发展主要
- ·电子阅读器发展现状与对策分析
- ·制约花卉发展在于缺少自主产权
- ·社区矫正制度的可行性及完善
- ·司法部官员称五种罪犯可实施社区矫正(图)
-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发展主要政策展望
- ·柳斌杰:侵权盗版已成制约我国软件产业发展主要
- ·我国旅游房地产的发展现状及对策
-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约性因素探析
- ·养老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多元化的制约因素
- ·我国公益诉讼发展的前景展望
- · 陷害教唆理论初探
- · 刍议受贿罪的惩治对策
- · 毒品犯罪特别累犯否定论
- · 论预防之刑
- · 危险犯分类质疑
- · 法官裁量与中国刑罚体系的完善
- · 试论均衡量刑权的思路
- · 对“刑罚的执行”法律定位的学理
- · 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的追问——兼论
- ·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司法认定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