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证明方法(4)
www.110.com 2010-07-15 09:19
事实上, “真”与“假”等量齐观无法判断的情形是很难存在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说明”既不能认定也不能否定的情形也是不存在的。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当中,国家工作人员的社会属性则更强于一般公众。因此,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说明”,总能从其生活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环境当中找到蛛丝马迹,司法机关的任务就是发现这些证据,并在这些证据的基础上作出审查判断,以确认犯罪嫌疑人的巨额财产是来源于合法的可能性大,还是来源于非法的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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