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具有十年党龄的资深记者,犯了故意杀人罪,这本身就有它深层次的内在原因和历史背景。作为她的辩护律师,为找到杀人动机,探寻这其中的隐秘,破解她自我封闭太久的灵魂,我们不得不关注她独特的心路历程。
于是我们来到了她曾经为之效力了十年的云南经济日报社,我们来到了她案发前所在云南日报社,我们惊奇的发现,被告人陈薇四十年的历史,就是从县文工团一个小小职员到云南日报社资深记者的个人奋斗史;我们惊奇地发现,两家单位从领导到一般工作人员,对她的事业心、工作能力、为人处事,无不交口称道、赞赏有加。当我们走进被告人陈薇捕前的办公室,更惊诧于满屋的花草,办公桌玻板下的一幅题名“阳光、海浪、沙滩”的摄影配诗勾勒出一个生气勃勃的生命,与眼前被指控犯有杀人罪的陈薇判若两人!
那么是什么让一位事业有成、珍爱生命,甚至在案发的第二天,即98年4月1日的云南日报上仍在倡导“走向阳光、走向自然”的陈薇最终成为今天的杀人犯呢?
首先,爱女之心太切,失女之心太痛,精神长期处于崩溃的边缘,这无疑是被告人陈薇杀人并同归于尽的首要的思想基础。
十六年来,陈薇将全部的心血与母爱倾注给了自己的女儿,女儿已经成了她的精神支柱。然而,由于受不了学习的压力,加之被害人吴显才对女儿粗暴、简单的方法态度,女儿吴薇拉走上了黄泉不归路,她这一走,也把她的母亲——陈薇带进了一个无底的深渊,陈薇生活的希望、精神的寄托破灭了。伴随着陈薇的只有悲伤、痛苦和几乎干枯的泪水,还有就是对丈夫吴显才粗暴、固执,从而导致女儿自杀的悔恨与责怪。
在此,我想声明,我们非常赞同《起诉书》确认的“陈一直认为与其丈夫吴显才所逼所造成”,我想强调的是,陈薇的这一“认为”虽然有一些固执,但并不是不无道理的。女儿吴薇拉自杀的思想基础固然是学习等方面的压力,而直接的导火索确实是由于吴显才固执的作风和粗暴的态度。
其次,被告人陈薇怀疑其夫吴显才有外遇,几尽崩溃的精神又受到了新一轮的强烈刺激,这是发生本案直接的导火索。
《起诉书》指控的是“怀疑其有外遇提出离婚未成”。我们对这一提法本身无异议,但是想在这句话前加上一个定语:即是“有一定根据的怀疑其有外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