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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问题与思考(2)
www.110.com 2010-07-17 07:40

  同时,教育他们正确对待传统思想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消除附庸意识,强化主体意识和民主意识。对于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防范工作。一是要精心组织,做细工作。村级换届选举前,各镇(街道)要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调精兵强将,加强组织协调,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村情民意进行逐步分析,开展分类指导。

  对情况复杂、一时力量不足的,可分期分批进行。二是坚持正面引导。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要做好宣传教育,对每个环节要认真把关。尤其对候选人的学历、年龄、能力等虽不作硬性规定,但要把握方向,引导农民从大局出发投好自己庄严的一票。三要广泛发动群众,开展自我监督。要十分注重村情民意,放手发动群众,把选举权力真正交给农民自己。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由村民选举产生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工作,明确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放手让他们自我运行,自我监督。四是坚决制止选举中的违法行为。

  对选举过程中产生的贿选、拉票等现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对不公正当选的,取消其村委会成员资格。对党员参与搞派性、拉票的要按党纪条规严肃处理。五是坚持不搞组织意图。要坚持直接、公开、平等、无记名、差额和秘密划票原则,切实做好选举工作。要十分注重处理好组织指导与不搞“暗示”的关系,做好指导工作只对事、不对人,从而让群众真正选出自己满意的“当家人”。

  对于“两委”间出现的问题,要进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两委”行为。一要健全制度,规范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要认真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和《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摆正两者关系,在此基础上,划清职责权限,建立议事规则和程序。哪些职责由党支部行使,哪些职责由村委会行使,哪些职责必须联合讨论,都要予以明确的界定。党支部要避免行政化倾向,将主要精力用于对村的发展方向的把握,对其他村级组织建设的指导和组织之间关系的协调,以及自身建设的加强、重大人事及经济决策的领导等,大量日常行政性工作要放手让村委会独立开展。

  同时,在组织制度上作积极探索。如村委会主任及成员是党员的,要尽量吸收到党支部中来,避免出现“两张皮”现象。二要改革村居党支部考核和产生办法,优化内部结构。要把培养和发展新党员作为村支部的重要职责,进行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目标考核,促进党员队伍的迅速壮大和不断优化。三要改革对普通党员的考评和管理办法,保证“出口”畅通。党员会议要“开门”吸收村民代表参与评议,对两年民主评议不合格的党员,要坚决劝其退党,以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最后,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要切实发挥好基层党支部的核心作用。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社员看干部,干部看支部。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在推进农村各项事业的进程中,发挥好基层党支部的核心作用至关重要。

  必须强调,村民自治不能也不等同于党和政府的领导。乡镇党委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者,而村级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的落脚点,加强党的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各项建设,是天经地义的。因此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加强宏观指导,探索对策措施。特别是要把农村党支部建设好,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基层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切实加强对村委会直选后的工作开展的引导和指导,扎实稳妥地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法支持村委会履行自治的职能。对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采取措施。

  如村两委关系的协调问题,村委会直选中宗族派别,村霸恶势力的干扰和影响问题,农村党员的老化和家庭组问题,等等,都要认真研究对策。此外,各级组织、民政等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大对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力度,以期更好地推动和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而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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