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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一国企遭开发商强拆
www.110.com 2010-07-17 07:41

  中新网承德11月4日电河北省承德市皇家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是隶属于承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国有企业,办公场所位于承德市老行政中心院内。然而,在老行政中心地块整体出让开发中,这家国有企业却被“忽略”。开发商按政府部门摸底调查时的“老行政中心公产摸底登记表”为依据,将具有房屋所有权证的皇家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办公用房强行拆除,不仅补偿费用没有说法,而且公司各种财物也不知去向。

  记者调查了解到,承德市老行政中心的土地使用权,于2007年12月28日,以约2.73亿的价格,出让给承德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而皇家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办公用房是经政府批准,自行出资,利用老行政中心会议室下方空间修建的,并于2002年10月取得房屋产权所有证,建筑面积为329.12m2。

  在10月16日由承德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总指挥部办公室以及承德市房屋拆迁办公室印发的《房屋拆迁公告》明确显示:10月16日至10月20日为老行政中心房屋产权调查摸底、产权核实、评估阶段,并由“承德市三年大变样办公室旧行政中心拆迁工作组”实施拆迁。而金源公司于10月18日就开始强行拆除皇家安装工程公司办公用房。

  皇家公司当晚值班人员代某和王某向记者回忆了当时的情形,“10月18日晚7点半左右,承德金源房地产开发公司来了四五十人,砸开公司的门,其中有人扬言‘谁敢动打折谁的腿’,随后将我们强行拖出,开始拆毁。公司领导得知情况后赶到现场并立即报警,110赶到后也没能完全阻止他们。”

  皇家公司负责人介绍,“金源公司事先并没有告知我们要拆迁,双方也没有达成过任何协议。按照老行政中心公产房屋摸底勘查登记汇总表中显示的补偿标准‘商业一层16000元/m2’计算,给公司造成直接财产损失500余万。另外,由于公司遭到强拆时还处于办公状态,公司账目、公章、发票等办公用品及员工的私人财物都不知去向,导致公司业务无法进行,损失无法统计。”

  然而,负责为金源公司协调拆迁关系的谢某告诉记者:“金源公司有合法拆迁手续,要不政府也不会印发拆迁公告。土地出让那么久了,内部单位还不搬出来,公司有点过激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

  在皇家公司的办公用房遭强拆十多天以来,政府部门、金源公司没有给皇家公司任何说法。如此强行拆迁是否合法?拆迁补偿费用谁来承担?记者就此问题做了进一步了解。

  在承德市国土资源局,记者看到了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出让老行政中心土地使用权的备案资料。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二十三条明确约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属物随之转让。也就是说,约2.73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包括老行政中心地块出让和地上“办公用房”拆迁补偿两项费用。并明确约定其中“不含原政府行政中心办公用房以外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由受让人(即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划拆迁范围自行进行拆迁安置,费用自理。”

  但记者注意到,这份备案资料中“公产房屋”与“独立产权房屋”两份摸底勘查登记汇总表中均没有皇家公司的名称。然而,皇家公司负责人称,据测算,“公产房屋汇总表”中标注的“会议室”面积1157m2中包含皇家公司办公用房面积329.12 m2。

  金源房地产公司正是依据这份“忽略”了皇家公司名称的“公产房屋汇总表”对老行政中心进行拆迁。而皇家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对摸底勘查一事并不知情。他认为,如果汇总表中包含了皇家公司就应该按照“原行政中心办公用房”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如果没有包含,而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特别补注的在约2.73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不含原政府行政中心办公用房以外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由受让人(即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划拆迁范围自行进行拆迁安置,费用自理。”的约定,也应该给予补偿。

  对于摸底勘查汇总表中皇家公司被“忽略”的原因,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市场交易科科长朱秀增做了回答,“皇家公司尽管有房屋所有权证,但没有持该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相关手续,所以我们这里没有它土地使用权的备案,那次摸底勘察也正是以土地使用权备案为依据的。”

  “皇家公司属于国有企业,政府有权将该处土地使用权出让,出让后会对该公司的职工予以安置。但是对于拆迁补偿问题,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承德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王建中说。

  对于皇家公司办公用房被强拆该由谁补偿,负责为金源公司协调拆迁关系的谢某认为,“如果皇家公司的办公用房包含在老行政中心会议室中,会议室已经被作为‘老行政中心办公用房’整体出让,企业(金源公司)不会给补偿;而除此之外的具有独立产权的房屋,企业会与之协商解决。老行政中心的地卖这么久了,政府补偿工作没做好,才出现这样的情况。”

  承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霓主任表示,就此情况他们多次向上级汇报,争取为皇家公司的安置补偿讨个说法。

  皇家公司认为金源房地产公司强拆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事发不久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此事至今尚未立案。对此,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一位负责人说:“此案目前在受理阶段,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才能做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徐艳辉 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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