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将孙喜琢等10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出台大连市处置办法的议案》,交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教文卫委员会)审议。科教文卫委员会建议,尽快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力争年内出台大连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
现有解决途径均有缺陷
1、自行协商
医患双方在没有第三方调解的情况下,自行协商的成功率很低。
2、行政调解
相当一部分患者认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就像父子关系,缺乏公正性,没有信任感。
3、民事诉讼
费时、费钱、费精力,患方多不愿采用,造成医疗纠纷化解中的瓶颈问题。
6月21日召开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海冰作了《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记者了解到,随着大连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与医疗单位的服务能力及服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医疗纠纷的发生频率逐年增高,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报告认为,现实中,医患纠纷“大闹多赔”、“小闹少赔”等现象的存在,模糊了已有的赔付标准,扭曲了社会的公正与正义,对“医闹”等行为客观上起到了助长作用。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科教文卫委员会认为,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制定出台大连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十分必要。
据了解,天津市、浙江省及宁波、苏州、洛阳等16个省56个地方已出台了解决医疗纠纷处置方面的政府规章或启动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机制,使医疗纠纷处置有章可循,收效明显。科教文卫委员会认为,在学习借鉴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大连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时机成熟,条件具备,是可行的。
科教文卫委员会认为,市政府应高度重视医疗纠纷处置及人民调解工作,同时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据中央有关部委的指导意见及精神,结合大连市实际,加强沟通协调,力争年内出台大连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尽快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为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就医环境和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提供法律保障。记者齐芳芳 实习生柏叶
■赔偿金额
医院不堪重负
据对本市5家三级医院、42家二级医院的统计,2005年至2008年医疗纠纷数量分别是475起、582起、611起、593起,赔偿金额分别为565万元、450万元、561万元和853万元,有的医院已不堪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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