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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公司招标办法(2)
www.110.com 2010-07-02 17:06

  (三)承担同类行业项目招标业务的业绩,0—10分。

  (四)拟负责采购业务人员的资格、能力和业绩,0—15分。

  (五)工作计划和拟投入工作量,0—15分。

  (六)根据项目特点,其他需要考虑的技术因素,0—10分

  第十七条 对500万美元以下贷款项目:

  (一)近3年内承担委托代理的贷款项目累计金额2000万美元以上(含2000万美元)25分;2000万美元以下、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20分;1000万美元以下、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15分;500万美元以下、300万美元以上(含300万美元)10分;300万美元以下5分。

  (二)近3年内累计进口非贷款项目成套设备到货金额2000万美元以上(含2000万美元)20分;2000万美元以下、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15分;1000万美元以下、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10分;500万美元以下5分。

  (三)承担同类行业项目招标业务的业绩,0—10分。

  (四)拟负责采购业务人员的资格、能力和业绩,0—15分。

  (五)工作计划和拟投入工作量,0—15分。

  (六)根据项目特点,其他需要考虑的技术因素,0—10分。

  第十八条 采购公司因工作优异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或因工作出现问题被财政部通报批评的,可在自通报之日起1年内的评标中增加0—5分或减少0—5分。

  第十九条 采购公司拟收取的手续费不符合财政部印发的《外国政府贷款项下采购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财债字[1999]34号),按废标处理。

  第四章 招标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二十条 地方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招标过程和委托协议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如在工作中发现借款人未按本办法办理采购公司招标工作,地方财政部门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予以解决和纠正,并将问题和处理情况通报财政部和有关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 如在检查中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地方财政部门应及时向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和财政部汇报,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对调查属实的问题,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不遵守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及贷款国相关规定,违规办理贷款项目采购公司招标工作的单位,财政部将视情节采取公开通报批评、建议废除投标资格等必要措施。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地方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及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采购工作有关规定制订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及中央直属企业贷款项目采购公司的招标工作,参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十五条 现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1:投标邀请书(格式)

  公司:

  我单位拟利用 等值美元的外国政府贷款用于 项目的建设,项目预计 年开始采购。为完成上述采购任务,根据有关规定,现对采购代理公司进行招标选定。

  为便于公司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项目简况(由借款人负责填写)。

  二、采购内容简介(由借款人负责填写)。

  三、请你公司按照后附“代理申请书”格式的要求提交代理申请书。

  四、代理申请书的提交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以邮戳或我单位签收为准)。

  五、代理申请书按下述地址提交: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借款人名称)

  (公章)

  (日期)

  附2:

  代理申请书(格式)

  (借款人名称):

  贵单位关于 项目的招标邀请书收悉,我公司愿意参加此项目代理机构的投标。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公司招标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公司的代理申请书提交给贵单位,供评审。

  一、公司简况

  二、本项目收费种类、金额等情况

  三、近3年承担委托代理的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累计金额情况(需附地方财政部门报财政部备案的报告或本办法生效前财政部有关确认函)。

  四、近3年承担非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成套设备到货情况

  五、公司承担同类行业项目招标业务的业绩情况

  六、拟负责此项目采购业务人员资格、能力和业绩

  七、工作计划及拟投入的工作量

  八、根据项目特点,其他需要考虑的技术因素

  采购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

  (采购公司名称)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

  (公司公章)

  (日期)

  附3:

  委托协议书(格式)

  合同编号:

  甲方(借款人):

  乙方(采购公司):

  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利用 政府贷款 项目的采购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有关采购商务事宜,乙方代理甲方签订和执行采购合同,甲方同意承担乙方实施代理行为产生的结果,其中包括采购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和商业风险、收益。

  1.2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保证其商务工作符合中国法律、国际条约和惯例。乙方应承担和自身过错相适应的违反本协议的责任,但乙方不承担外商不履行采购合同项下的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有关的损害赔偿责任。

  1.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财政部和贷款国的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1.4乙方应在执行采购合同中以其专业知识和商务经验做好商务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依据其自身的技术实力或专业技术设计单位做好技术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乙方的商务工作,且需遵守采购合同的规定和有关商业惯例。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以确保采购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二条项目名称和采购金额

  第三条甲方的工作范围和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范围和义务

  第五条收费种类和金额(其中代理手续费甲方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支付20%预付款,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支付75%进度款,采购合同支付完毕后15天内支付5%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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