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信用机制的法律保障(20)
www.110.com 2010-07-15 16:51
5.5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
新闻媒体是监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确保证券市场诚实信用的第三道屏障。在处理证券市场丑闻和危机时要注意时机和方法问题。关键的问题是一方面要强化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执法的力度,防止问题的发生,同时也应该看到证券市场的发展也与其他任何事物发展一样,需要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中逐步完善起来。因此,有一套有效制度防止问题发生是证券市场发展的条件,更为重要的是有一套科学的处理证券市场危机的制度机制也是保证证券市场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在丑闻公司的出现后,如何处理更为重要。
从其他国家情况看,包括从美国处理安然事件的过程看,如果处理不当,会严重影响公众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安然事件在这方面的启发是:首先,需要社会形成共识:丑闻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不能直接说明证券市场缺乏诚信或证券监管的失职。即使在证券市场最为规范、证券监管最为严密的美国,也不可能完全防止丑闻公司的出现。其次,要分析清楚丑闻发生代表的是个别企业的问题还是整个证券市场的问题。应该对社会的舆论持有一个理性的分析态度。舆论往往是非理性的,所以,应该根据实际来分析和理解有关的舆论信息,不能盲目的随从。
另外,宏观上,应该给予社会舆论一个合理的引导,防止丑闻或者不利舆论无限制的被扩大,不利于证券市场发展。再次,要分析清楚丑闻反映的是现行信息披露制度的问题,抑或是由违规者扭曲现行制度而造成。如果是前者,就要改革制度,如果是后者就要诉之于司法,惩罚违规者。最后,丑闻公司出现虽然不可避免,但丑闻公司出现后的惩处是证券监管机构不可推卸的责任,是建立诚信的证券市场的关键一环。对于证券市场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要严厉,不仅要处罚公司,还要处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使相互勾结做假帐的情况大大减少。另外,更重要的是要处罚相关的当事人,罚款、吊销在金融业的从业资格、甚至还要负刑事责任。违规处罚要有足够的威慑力,以便增大违规成本,才能有效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结 论
中国证券市场从建立到发展至今,已经具有一定的发展规模,形成一定的法律规制体系,但距离一个完善的法律规制体系还要走很长的路。
从证券市场信用机制这个角度来说,存在的问题就特别的严重。可以说,信用是证券市场的生命线,是决定着证券市场能否继续存在、发展的主要因素。特别是加入WTO之后的今日的中国证券,正在并且将要接受着来自西方几百年经验的证券业的严重挑战。中国证券市场的信用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治理,将会成为阻碍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大绊脚石。中国证券法律制度必须做出更多的改革和创新,例如在完善公司法律治理,强化公司自我及时信息披露的责任意识,完善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方面加强公司内部的管理和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完善对中介机管理,增加其社会的独立地位,提高市场准入标准的法律规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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