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仲裁法 > 仲裁规则 >
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
www.110.com 2010-07-21 16:36



  第三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当事人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即视为同意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

  第四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 仲裁事项;

  (三) 选定本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意思表示。

  第五条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