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劳动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王某要求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是否予以支持

发布日期:2009-07-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案情:

    王某(女,27岁)系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其在某有限责任公司上班8个月后,因其丈夫李某出国学习,王某遂向该公司提出让公司安排自己带薪年休假,但该公司不予批准,称如有事可以请事假,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待遇。王某不服,遂向仲裁机关提出申诉。仲裁机关受理此案后,作出王某尚未达到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待遇,遂裁决对王某请求不予支持的裁决。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仲裁机关的裁决。

    评析:

    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其他休息休假制度一样,是对职工实施劳动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国《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定条件,要经过向单位申请由单位批准并根据单位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由单位作出具体安排。《劳动法》规定的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是劳动者必须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劳动者工作不满一年的是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本案中,王某进入某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仅有8个月的时间,尚未达到连续工作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法定条件。故该公司不予安排王某带薪年休假并不违反国家规定。因此,仲裁机关对其请求不予支持是正确的。

作者:定南法院 钟宗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黄险峰律师
辽宁大连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罗钟亮律师
浙江金华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