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是抢劫罪 还是敲诈勒索罪
2006年2月10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危某纠集三人把被害人任某带到一个工地,危某的同伙首先朝肖某脸上打了一耳光,然后令其跪下,责问被害人肖某是否偷其亲戚的钱,肖某怕吃亏,只好承认,被告人危某要求被害人拿出2000元私了,因被害人身上现金不足,被告人遂要求被害人用摩托车作抵押,并令被害人立下字据。被害人肖某按被告人危某的意思写下了扣押摩托车的协议,协议内容为:肖某须在7天内交出2000元给危某,逾期以摩托车作抵押。尔后,危某骑走了肖某的摩托车,7天后,被害人未给被告人2000元,被告人即以1100元的价格把摩托车卖了,经物价部门估价鉴定,摩托车价值计人民币1280元。
该案在审理期间,法院对危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产生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危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理由是:1、主观上,危某的犯罪目的是想敲诈肖某2000元,具体表示为:要求肖某7天内交出2000元,逾期,以摩托车作抵押给被害人留有报案的时间。2、客观上,危某未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威胁被害人的生命安全,其行为不具有抢劫罪的特征。
第二种意见认为:危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理由是:1、危某主观上的真正目的抢劫被害人2000元,因被害人身上没有那么多钱,被害人按被告人的意思,用摩托车来抵押,并立下字据,要求被害人7天内交出2000元,7天后,被告人把摩托车卖了。2、被告人危某的共犯使用了威胁的手段,使被害人精神上受一强制、恐惧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而被告人危某是本案的主犯,3、客观上,被告人危某当场非法占有了摩托车,并销赃,得赃款1100元,因此,从危某在本案的地位,作用及社会危害性来分析,认定其抢劫罪,更符合刑法的量刑相一致的原则。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作者:会昌法院 宋翔
- 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能跟敲诈勒索罪两罪并罚吗 2个回答0
- 强奸后通奸私了对方给我经济赔偿,我算不算敲诈勒索罪 6个回答25
- 这样算不算强奸罪?算不算敲诈勒索罪? 4个回答0
- 交通肇事第三方被要求赔付死者48万元,这样可以报公安机关敲诈勒索罪 7个回答0
- 诈骗和敲诈勒索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1个回答0
- 廖某职务侵占单位18万余元,获缓刑
- 紧急提醒: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可构成侵害邻里隐私权——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权案
-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无罪案
- 【第274号】李某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律师代理起诉获赔偿款
- 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医用类面膜无资质法律风险及处罚
- 尹律师解读新《信访工作条例》八大亮点
- 申某某诉李某某等名誉权纠纷案
- 吴某甲等人申请执行陈某乙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 丁某杨等人虚构债务被判拒执罪案
- 酒泉某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 赛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 曾望清诈骗案
- 靳利娟、罗安君等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