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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搞真假合同逃税

发布日期:2012-04-12    作者:徐涛律师
 27岁的陈先生有套房子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一住宅小区,建面132平方米,买进价为6100元/㎡,因每月4000多元的还贷压力,陈先生打算卖房。
   
    “现在把房子卖出去,要额外缴纳营业税。”陈先生说。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委出台政策,宣布今年6月1日以后,个人购买住房不足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
   
    陈先生怕加上营业税后把买家吓跑,但又不想亏本出手。此时,一种被称为“做低交易价格”的避税招术在市场显形。
   
    真假两份合同
   
    陈所担心的是,在交易过程中面对的真假两份合同中可能产生的风险。
   
    因陈先生不指望在卖房上赚钱,他所标出的价格包含了以下几项:房子总价80.52万元、房子装修5万元、银行按揭利息2万元、契税1.2万元、公共维修基金1.6万元。
   
    此外,如果以原价6100元/㎡出手,需要额外缴营业税40260元。契税和印花税也要分别缴纳12078元和402元。
   
    尽管这部分成本可能转嫁到买房者身上,但房子的总价就降不下来。照此计算,买家拿到手的价格在7272元/㎡。这个价格,分文不赚,还搭上装修的人工,陈说。
   
    “我们可以把交易价格做低。”陈先生委托的中介称,中介公司可和买卖三方签订两份不同的买卖合同,其中一份合同是以买卖双方的真实交易价格签订,另一份是中介按照市价签订,专为避税。
   
    如以这套房子原价6100元/㎡签假合同,房产中介可少交7735元营业税“(7272元-6100元)×132×5%”和2320元契税“(7272元-6100元)×132×1.5%”,共逃税10055元左右(不包括少交的67元印花税,印花税税率为0.5‰)。
   
    据了解,在北京顺驰、中大恒基、我爱我家等中介了解到,这种避税方式很普遍。
打擦边球
   
    今年6月房产新政实施以来,许多房产中介为了吸引买家,维持经营,不惜违法逃税。据我爱我家公司统计,新政策实施后半个月与去年同期相比,二手房源挂牌量下降15%,客户委托量下降20%,成交量总体下降30%。二手房低迷的成交量导致房产中介惨淡经营。
   
    但这并不是中介公司违法的理由。一房地产专家表示,建设部门和税务部门目前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去清理签订“真假两份合同”逃税的做法。
   
    “房屋产权过户是在建委产权中心进行,只要那里通过就没问题。”一位知情人士称,他认为,只要建委方面没有异议,税务局也不会过问房产交易中的逃税问题。
   
    据了解,当地的建设部门在认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价格时,仅仅是依据楼盘所在地的平均市场价,并无准确尺度。     风险暗藏
   
    对于买卖双方而言,掺杂着偷税概念的交易蕴藏着极大风险。高价买卖低价报税属于虚假交易,虽然买卖双方都可占点小便宜,但一旦买房人再次将房子转让时,将直接面临房屋出售时估值降低,未来缴纳20%的个税会更多。
   
    以陈先生的这套房子为例。买家如下次出手,税务部门认定的价格是6100元/㎡,而不是实际交易的7735元/㎡。如按7272元出售,这位买家需要额外承担3.9万元个税“(7272元-6100元)×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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