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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陪两倍工资的计算方法

发布日期:2013-05-22    作者:董作义律师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上述条款中的“二倍的工资”如何计算?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律师解答: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当月应得工资计算2倍,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4、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本文转载自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原文地址://www.bjlaodongfa.com/shuangbeigongzi/anli/2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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