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遗产继承案例 >> 查看资料

【父亲死亡房屋如何继承】

发布日期:2014-03-02    作者:110网律师
谢某父亲因急病过世,留有住房一套。谢某的母亲要求自己继承房产,但是谢某的奶奶不同意。谢某是独生子女,并且也同意由母亲继承。于是谢某咨询朱俊凯律师:母亲能否继承这套房子,奶奶有没有权力干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谢某的父亲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话,其遗产的继承会适用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
谢某的母亲是谢某父亲的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谢某的奶奶是谢某父亲的母亲,同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谢某谢某父亲的子女,也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可见,如果没有其他的家属的话,谢某父亲的遗产将在谢某的母亲、奶奶和谢某自己之间来分割。这三人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一样的继承权,各自都有权继承三分之一的遗产。
我们再来看谢某父亲遗产的范围。现在已知谢某父亲留有房子一套,但是不能认为这套房子就一定属于谢某的遗产。我们要看这套房子是在谢某父亲和谢某母亲婚前购买的还是婚后购买的,两个人之间有没有关于夫妻间财产关系的约定。如果房子是谢某父亲婚前购买的,这套房子就属于谢某父亲的个人财产。房子的价值可以等分为三份,谢某与母亲、奶奶各占三分之一。如果房子是谢某父亲和谢某母亲的婚后财产,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属于谢某父亲遗产的只有房子价值的一半,另一半属于谢某母亲的财产。对于房子价值的一半可以等分为三份,谢某与母亲、奶奶各占三分之一。这种情况下,谢某的母亲实际上将拥有大部分房产。
谢某的奶奶不同意谢某的母亲继承谢某父亲的遗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谢某可以在继承完毕之后将自己的那一部分转让给母亲。房子本身是不能分割的,但是可以通过协商、竞价、货币补偿等方式来解决,由一方实际拥有这套房子。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郝廷玉律师
河北石家庄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韩委志律师
天津河西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郑兰运律师
广东佛山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4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