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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公路维权之路

发布日期:2014-03-22    作者:110网律师
新洲区夺命公路存在多年,有不少人在此受伤,这些伤者从来都是自认倒霉,但是其中一名受害者不这么认为,不是自己的错为什么要自认倒霉,因为有法律,所以肯定有一个说法,受害者的家属对于本律师的专业以及职业精神的认可,最终委托本律师代理此案,代理此案顿时感受巨大的压力,压力也给我带来更多无形的动力,大致代理过程如下:
一、前期调查取证等工作及立案:
起诉之前必须要确定明确的被告主体,事故路段的管理方、所有方主体一般公民难以了解,就算了解也没有实质上的证据,另事故发生路段的现状,发生事故时的情况等因素也影响到最终的结果,为了了解详细情况搜集证据多次前往新洲,然而调查取证并非那么轻松顺利,中间的困难、线索的推进,每向前一步都要付出办理一般案件一倍以上的汗水。有了证据的基础最终在法院立上案,虽然立案的过程历经波折,法院能够受理,至少给当事人的希望就又多一点,当事人在整个过程中面临非常大的压力,几乎都不相信法律能够给予其一个公正的结果,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不仅要做诉讼中的相关工作,也会经常跟当时沟通疏导他们,当然过程艰辛可能因为被告主体比较特殊吧。
二、审理经过:
1、历经四次庭审,法庭两次追加新的被告,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事故路段管理方、所有方主体的认定以及是否承担责任。
2、被告方认为该路段不属于其管理也并非其所有,同时因原告属于无证驾驶等原因,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3
、在举证质证阶段其中第一被告被告提交了事故路段的路面改建工程方案拟证明其非责任主体方,本律师详细阅看该证据,其中部分内容结合原告的相关证据可以印证两被告足以与瑕疵道路有着直接关系,均参与过该道路建设,也是最终能够胜诉的因素之一。
4、本律师代理观点主要有:
首先路段存在瑕疵,该瑕疵在设计建设中就存在,故该道路的管理方、所有放、设计、施工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道路存在瑕疵,管理方在是事故发生时,并未在该路段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告知路人。
最后本律师代理观点的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规定“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设计、施工,致使道路存在缺陷并造成交通事故,当事人请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
前款第()项情形,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三、判决结果:
   最终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3鄂新洲民初字第00108号判决,判决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有这样的一个结果本律师没有觉得意外,因为法律是公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新洲夺命公路的相关信息大致可以了解长江商报于201419日以及2014111日报道,报道内容如下
通车8 这条夺命路究竟谁管
2014-01-09 02:39:3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新洲有条怪路,居民院墙到路中,一村民夜晚骑车撞墙身亡
本报记者 沈右荣
新洲的博物大道是一条奇怪的城区道路。这条路上,一户人家的院子横在路中间。
这条路上事故频发,被称为新洲的百慕大。去年4月,村民徐某晚上骑摩托车撞上路中院墙,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条路的奇怪之处还在于管理真空。无论是新洲城乡建设局、公路局、城管局及邾城街道办事处,均否认是该道路的管理主体。
通车8年,进行过返修、刷黑,但院子横在路中间的安全隐患一直没有消除。即便徐某因此而丧命,其家属将维权官司打到了法院,该隐患也不见整改迹象。
我们全家人整日生活在恐惧之中。这个院子的主人华耀辉说,他希望政府能够出面,尽快消除这一百慕大
路中院墙夺命 家人索赔30
去年42日晚830分许,39岁的徐某骑摩托车回家,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新洲博物大道中间的一堵院墙会要了他的命。
华耀辉回忆,事发时他听到屋外传来巨大的撞击声,跑出去一看,院内一辆摩托车翻倒,车下男子满头是血。男子就是徐某,当晚,他因抢救无效身亡。
去年7月,徐某家人到新洲法院起诉新洲城建局,索赔30万元。此案几次开庭审理后,近日又追加新洲公路局为第二被告。
户主整日提心吊胆 担心货车冲进屋
昨日,记者前往现场看到,博物大道双向四车道,外加两侧的人行道,有20多米宽。华耀辉的房屋靠东边,屋外是一个约20多平米的院子,院子边栽种了几棵碗口粗的树,并砌了一米高的简易围墙。就是这个院子,隔断了东边的人行道,就连机动车道也被隔断了一米宽。
经常路过此该路段的沈家冲村民称,以往院墙较高,徐某出事后,院墙拆矮了不少,此外院墙上还放了两个锥筒。
我也想早点将院子拆了。华耀辉否认自己是钉子户。他称,他和家人一出门就是机动车道,也很危险,孙女才两岁,常常一个人往外面跑,全家人整日提心吊胆。我最担心哪天晚上大货车会冲到家里来了。华耀辉睡觉总不踏实,每当夜间有大货车驶过时,他就担心货车一旦撞上房子,全家人都完了。
华耀辉称,他迫切希望全家搬走,或者将房子整体后移,可自己没有这个经济能力。
痛心
隐患仍未消除居民担心悲剧重演
安全隐患存在8年之久,因此受到伤害的人尚无法统计。曾有不少新洲居民呼吁但愿悲剧不要重演,但是,令人痛心的是,这一隐患至今仍未消除。
徐某索赔案的主审法官陶雄斌也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徐某都死了这么久,道路隐患依然存在,他担心隐患不早点消除,还会有人因此而丧命。
尽管很多人都认为博物大道的隐患该早点消除,可无论是城建局还是公路局,均称不知道怎么去消除。
而邾城街办党政办吴姓主任希望此事能引起新洲区委区政府重视,由政府牵头进行特事特办、协调处理。
回应
4部门都说不归我们管
据了解,2006年,博物大道投入使用,至今已有8年。除了小修小补外,2010年,曾进行过一次大范围的返修。
那么,这条道路现在到底该谁管理呢?记者近日调查时,多个部门均称不归我们管跟我们无关
新洲城建局:早就移交别的单位了
新洲城建局是这条道路的建设单位。该单位建设科童姓负责人称,根据当初的政府会议纪要,博物大道长2.2公里,投资千万元左右,由城建局承建,是水泥路面。2006年投入使用后,就交付给别的单位了。
城建局只是建设单位,不涉及到日常管理。童称,他记得是移交给新洲城管局了,并办理了移交手续,至于手续在哪里,他也不记得了。
不过,童又称,该道路属于新洲城区的外环,也可能是交通部门在管理。
童补充说道,2010年,因为道路破损严重,新洲公路局对博物大道进行返修刷黑,从这方面说,城建局也不可能是该道路的管理单位
新洲公路局:公路局不管城市道路
博物大道是否归新洲区公路局管理?该局办公室主任郑先生一口否定:这是城市道路,公路局只管公路。
郑称,2010年该道路返修施工,是该局下属的桥梁公司通过中标后进行施工的。郑表示,该局不享有博物大道的路产路权,不可能归公路局管。
不过,当地有居民质疑,博物大道是近两年才划归为城区道路的,此前应算公路。
新洲城管局:肯定不归我们管
博物大道肯定不归我们单位管。新洲城管局一名负责人说,截至目前,该局没有接到任何方面的通知
这名负责人列举了三条证据:一是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该局要接管该道路;二是该局负责新洲城区所有道路清扫保洁等工作,但博物大道多年来不归该局负责,只在去年政府才通知只承担保洁任务;三是城管部门接管道路,除了日常保洁、维护管理外,还要对道路破损、窨井盖缺损等设施进行修补,包括道路桥梁维修等,而实际上,博物大道的这些工作都与该局无关。
这名负责人分析,严格来说,这条道路算不合格道路,不管是否验收,即便移交,城管局也不会接收。
邾城街办:只协助拆迁安置
路中间为何有院墙呢?华耀辉解释,当初博物大道施工时,施工方与他商谈拆除院墙,华耀辉以房子距公路太近为由,要求施工方征下其宅基地,后来不了了之。该路也因此留下这个特别的院子。
据了解,博物大道修建时,地处祝家山村,属于城郊。修路时成立了临时指挥部,由城建局负责建设,邾城街办负责拆迁安置。
邾城街办党政办吴姓主任称,博物大道虽地属邾城街辖区,但街办对该道路没有任何管理权。
新洲将整改夺命公路 2014-01-11 00:34:5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新洲博物大道成夺命公路 通车8年无部门管理》追踪
本报报道引起新洲区高度重视,明确城管为后续管理单位
本报讯(记者 沈右荣)新洲城区的博物大道通车8年,至今无部门管理。要命的是,一户人家的院子横在路中间,这一重大安全隐患不仅频酿事故,在去年更导致一村民驾车撞墙身亡(见本报9A11版)。此事经本报重点报道后,新洲区政府高度重视,并作出决定,采取五项措施整改夺命公路,整改后的公路将移交给城管部门进行日常管理。
新洲区给本报发来《情况说明》
昨日下午,新洲区政府相关人士给本报发来一份《情况说明》,上面显示,博物大道位于新洲区邾城街东,2006614日,新洲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确定,由该区建设局负责该道路从新洲大街向北延伸到106国道的建设,原有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路面,邾城街负责沿线征地拆迁。工程于2007118日竣工验收,交该区城管局接收管理。建成后由于该道路车流量大,超负荷运行、损坏严重。2011722日,新洲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确定,由该区公路局负责选定施工队伍垫资对博物大道进行改造建设,目前,竣工时间尚不明确。
五条措施整改夺命公路
昨日,新洲区政府相关人士还向本报通报了该区整改夺命公路的五条措施。
一、设置警示标识。在该处路面隐患未排除之前,由交警或城管部门在此处设置警示标识,提醒过往车辆行人注意安全。
二、强拆障碍物。由城管等职能部门和邾城街道联合对该处路面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进行依法拆除。
三、排除安全隐患。由公路局负责,组织施工力量,对排除障碍物的路面进行修整,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四、沿线安装路灯。博物大道沿线路灯安装工程已列入今年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将在路面修整施工完成后及时组织实施。
五、移交城管管理。路面修整完工后,及时移交城管部门管理,建立道路管理长效机制,保障沿线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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