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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将从严管理

发布日期:2014-04-01    作者:110网律师
由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制定的《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将于今日起实施。《办法》明确,各单位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应当实行经费预算先行审核,无预算或超预算的不得安排出国培训。        根据该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是指各单位选派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国外进行90天以内(不含90天)的业务培训。两部门在办法中要求,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纳入预算管理。各单位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应当实行经费预算先行审核,无预算或超预算的不得安排出国培训。
       《办法》规定,培训团组在国外期间,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一律不安排宴请。培训团组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所属单位、我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国培训费用。
       违反《办法》规定,存在无预算或未经财务部门同意安排出国培训项目;违规扩大出国培训费用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培训费用开支标准;虚报培训团组人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培训费用;使用虚假票据报销出国培训费用;培训期间存在铺张浪费、公款旅游行为,相关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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