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将从严管理
发布日期:2014-04-01 作者:110网律师
《办法》规定,培训团组在国外期间,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一律不安排宴请。培训团组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所属单位、我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国培训费用。
违反《办法》规定,存在无预算或未经财务部门同意安排出国培训项目;违规扩大出国培训费用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培训费用开支标准;虚报培训团组人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培训费用;使用虚假票据报销出国培训费用;培训期间存在铺张浪费、公款旅游行为,相关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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