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妻子与第三者非法同居 丈夫获赔精神损失8万

发布日期:2014-05-05    作者:110网律师
妻子与第三者非法同居 丈夫获赔精神损失8
先生与小姐在相识两年后步入婚姻的殿堂,但婚后不久,小姐便与前男友同居,并将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准小姐与先生离婚,小姐给付先生精神损失费8万元。
原告小姐诉称,我与先生于2004年相识,因他说单位要提升一批领导,其中一个条件是要有北京户口或配偶有北京户口。在他的哀求和欺骗下,我们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我们并没有感情,婚后也未共同生活,故请求依法解除我们之间有名无实的痛苦婚姻。
被告先生辩称,我们是有感情的,小姐提出离婚的真正原因是其有第三者,只要小姐能回心转意,我欢迎她回家。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姐与先生虽系自愿登记结婚,但双方婚后不久即分居生活,尤其是小姐与他人非法同居,违背了夫妻间应当相互忠诚的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间的感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对此小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受到谴责。先生虽不同意离婚,但因双方感情已破裂,已没有必要再勉强维持双方名存实亡的婚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王海波律师
安徽合肥
唐政律师
上海徐汇区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张亮律师
山东淄博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